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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集中检查“两个责任”落实 剑指“太平官”

来源:红网 作者:王宇晨 编辑:张交通 2015-12-08 22:01:06
 

 

徐守盛到长沙检查党风廉政建设。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11月26日到长沙检查党风廉政建设。
  时刻新闻记者 王宇晨 综合报道
  
  11月中旬以来,一场“高位介入,高位推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在湖南各地展开。
  
  考官,是各位省委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带队的省委考察组。参考人,就是从上至下、各级各部门的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于此次行动为何有这样高规格的部署和推进,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这样解释:
  
  “省委决定,由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到市州和省直单位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考核,目的就是要把省委管党治党的鲜明态度‘亮出来’,把‘两个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核心地位‘突出来’,号准党风廉政建设的‘脉’,点准全面从严治党的‘穴’。”
  
  这不是一场“点到为止”的行动。湖南全省上下,正层层感受到“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并且动了真格。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不再模糊,不再抽象。
  
  这不仅是一场“高位推动”的行动。今年下半年以来,湖南的地市州、县市区以及厅局、机关,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检查、考核和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湖南已形成“上下联动、层层传导”的格局。
  
  为何高位推动——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检查针对“老好人”“太平官”
  
  11月16日到12月3日,约半个月时间内,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带队,赴14市州和省直各厅局,检查考核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徐守盛到长沙;杜家毫到株洲;孙金龙到湘潭和邵阳;李微微到常德;郭开朗到益阳;许又声到岳阳;易炼红到郴州;张文雄到衡阳;傅奎到怀化和娄底;黄跃进到永州;黄兰香到张家界;林武到湘西;李友志到省教育厅;黄关春到省司法厅;戴道晋到省农委;蔡振红到省民政厅。
  
  如此声势浩大的考核检查,针对的是什么现象?徐守盛的解答是,当前,在某些地区、某些部门、某些领导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履责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现象,说时重要、做时次要、忙时不要。有的“主责”“主业”意识仍然模糊;有的敷衍应付思想严重;有的习惯于当“老好人”、做“太平官”。
  
  在长沙检查时,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示范带头,要求别人讲纪律,自己首先要守纪律;要求别人讲规矩,自己首先要守规矩;要求别人讲廉洁,自己首先要守清廉。
  
  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在株洲检查时,特别强调坚持问题导向,在保持对大案要案查处高压态势的同时,着力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他要求深入剖析腐败典型,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教育,树牢“底线”意识。
  
  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在湘潭邵阳检查说,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大反“四风”力度,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切实防止“四风”问题换上新马甲、穿上隐身衣、进入青纱帐。
  
  如果说只有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进行考核检查,那么或许还无法完全说明考核检查的全面和力度,那么从11月下旬到12月初,从迎检的省直单位和检查时间、安排,看得出这场行动的节奏。请看时刻君的不完全梳理:
  
  时间     迎检部门      检查组带队人
  
  11月20日  省国土资源厅    省纪委副秘书长王鹰柏
  
  11月23日  省国资委      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周金甫
  
  11月23日  省水利厅      省纪委宣传部部长廖丽萍
  
  11月24日  省社科联      省直机关工委委员杨勇权
  
  11月25日  省交通运输厅    省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鄢利民
  
  11月25日  省统计局      省纪委研究室主任袁美南
  
  11月26日  省科技厅      省纪委研究室主任袁美南
    
  11月27日  省卫生计生委    省纪委宣传部长廖丽萍
  
  11月26日  省食药监局     省纪委研究室主任袁美南
  
  11月30日  省工商局      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周金甫
  
  12月2日  省农机局      省纪委驻省外事侨务办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黄甲平
  
  可以看出,针对省直单位的考核检查,一般由省纪委处室负责人带队,而被检查单位的参加人,包括党委(党组)负责人、纪委(纪检)负责人,厅(局)领导、厅(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处室正、副职负责人。
  
  查什么怎么查——流程规范,事无巨细,不走过场
  
  检查组到市州或省直部门后,检查的形式,一般包括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听取特色工作汇报等部分。而这其中的重头戏,就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述廉暨民主测评大会。多地、多部门,都采取了市委书记(厅局长)现场述责述廉,随即现场发放测评表对其进行民主测评的形式。
  
  党委(党组)书记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汇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这两个环节,不光是按照省委之前的部署,还是实际检查进程,都是最有“看点”的重中之重。
  
  而检查的内容,根据省委办公厅发布的通知,赴市州的省委检查考核组随机抽查1个县(市)区和1个市直单位,重点抽查“两个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和巡视整改情况、《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信访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方面。
  
  对于检查的标准和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徐守盛作出要求:要把从严从实标准和要求贯穿检查考核工作始终,确保取得实效。检查考核结果要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检查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重头戏,一一对账,逐一整改。他特别强调:考核绝不能简单地“为考而考”“一考了之”。
  
  考查有何特点——早前专门出台追责办法,9种情形必须问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在湖南已不是第一次进行,但今年的不同之处,除了规格高、力度大,还有就是湖南是在建章立制基础之上进行的。
  
  2015年1月,湖南省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晰了各级党委和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及责任边界,强化了相关保障措施;3月,湖南省委印发关于《湖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的范围、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打造一条上下贯通、层层负责、有效追责的责任传导链条。
  
  《责任追究办法》中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现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在辖区或者职责范围内出现政令不畅的;对上级党委(党组)、纪律检查机关(机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重视,传达贯彻落实不到位,督促检查走过场的等9种情形任意一种将被追究主体责任。此外,纪律检查机关(机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辖区或者职责范围内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不力,出现政令不畅问题的;对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不监督,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报告的等9种情形之一的,也将被追究监督责任。
  
  10月底,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徐守盛在《湖南日报》撰文指出,湖南省委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进行学习,并以省委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引导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这也是此次考核检查规格高、力度大的原因之一。
  
  问责不是凭谁一句话,也不是走过场。建章立制,才能久久为功,避免“一阵风”。
  
  问责实实在在——临湘市委书记、原纪委书记落实责任不力被追责
  
  一方面,检查与考核马不停蹄。另一方面,一起发人深省的追责实际案例被通报。
  
  11月30日,省纪委发布消息,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杨林彬被追责。
  
  今年9月至10月,临湘市相继发生的3名市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湖南省纪委、岳阳市纪委分别对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和临湘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杨林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立案审查。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黄俊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给予杨林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调离纪检监察岗位);责成临湘市委、市纪委作出深刻检查。
  
  通报称,黄俊钧作为临湘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一手硬、一手软”,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力,对临湘市连续发生3名市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杨林彬作为市纪委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到位,对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不力,监督责任严重缺失,构成失职错误。
  
  省纪委负责人表示,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深入开展。
  
  市州也有实实在在的问责数据。长沙市委在此次考核检查时汇报,截至11月,长沙市共对130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领导干部,以及责任落实不力的10个单位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免职6人。
  
    1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保靖县委近日发布免职通知,免去该县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房产局等县直单位纪检组共23名组长的职务。这23人中,11人是因所在单位三年没办一件纪律审查或信访件,4人因热衷“副业”,2人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3人因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的工作节奏,3人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一系列追责处理通报一出,反响极大。有责必履、失责必究,湖南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真真切切、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当“老好人”的风险。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制度化建设,通过预防、查处、教育一系列动作,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或许“老好人”“太平官”,会越来越感觉生存空间的逼仄,会不得不“敢”起来,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 (部分资料来源:红网、《湖南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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