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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尚往来”岂是渎职违纪遮羞布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2017-06-30 09:58:18
 

  近日,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刘善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刘善桥在主政黄冈市期间有几句名言:“有些人是多年的朋友了,逢年过节两家人串门给个红包,正常的人情往来而已,不构成犯罪”!

  “市场养官,天下平安”,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拿我国民间习俗中的礼仪交往当挡箭牌的辩护似乎屡见不鲜。诚然,“来而不往非礼也”,中华民族自古讲究礼仪,正常的礼尚往来无可非议。但讲礼也应有度,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古时,有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说法,君子之间的交往靠的是真诚和信任,而绝非物质上的多寡。一份礼收入怀中,外表看是人情,但从里看则是功利。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在人情交往中也同样行的通。所以,官员的人情交往也应以“淡如水”为标准。当我们分不清一份礼金的人情和功利目的时,以严要求来预防功利裹挟人情拉拢腐蚀官员的现象发生,是有必要的。

  现如今,在纪委的严查猛打之下,赤裸裸的行贿送礼已少见。但通过其他方式,改弦更张,打着正常人情交往的由头搞私相授受之事也并不少见。诸如端午、中秋、春节、生日、红白喜事之类的日子,都是变相行贿的大好时机。殊不知,从本质上将,这种“礼仪”行为早已变了质,早已蒸发了朴实的人情味儿。从本质上讲,此种行为就是一种钱权交易,符合行贿罪的一切构成要件。

  大腐败通常是由“小收礼”开始,收礼者的胃口往往会越来越大。“礼尚往来”不能成为官员腐败堕落的借口,更不能成为为罪责开脱的理由。为政者,应树立一份廉洁的心态,不为蝇头小利所诱,不为贪图钱物所动;应与个别有企图者保持适度距离,不给送礼谋事者“登门造访”的机会,不让拍马谄媚者所惑;严守作风纪律,合理、谨慎对待“人情往来”,才能真正扎紧廉政“篱笆墙”。 (津市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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