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两个责任” 依规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共张家界市第六届纪委第八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
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刘 越 高
(2015年2月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第十届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等会,光荣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各区县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落实“三转”,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决惩治腐败,持续纠正“四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落实“三转”,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调整整合内设机构,集中力量抓查办案件。市纪委监察局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整合,撤销了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纠风室、监督检查和案件管理室,增设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调整后市纪委监察局直接从事办案人员占机关总人数的62.8%。各区县纪委监察局合并了党风室和纠风室、执法室和效能室,增设了纪检监察室,全市纪检监察室个数由5个增加到15个,直接从事案件查办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90多人,占机关干部总人数的60%以上。
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市、县(区)两级纪委监察局共对参与的50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退出和撤销448个,仅保留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58个。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09个,退出和撤销98个,保留11个。通过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了把主要精力聚焦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
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市纪委监察局将4个区县、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分组管理8个组分成四大片区,由委局4个纪检监察室进行统筹管理,实行提级办案机制,指导、协调了永定区龙门社区征地拆迁、慈利县慈影之都项目建设等腐败案件的查处。市本级查办的重要腐败案件、重要问题线索处置以及案件查办情况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及时报告省纪委。
(二)严厉惩治腐败,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规范线索管理。出台了《市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管理实施办法》,对各类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办理、会议把关。制定《中共张家界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办案制度(试行)》,规范成员单位案件线索移交和协调办案行为。全年收到副科级以上案件线索204件,转立案91件。
严肃查办案件。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2180件(次),同比增长193%;立案654件,同比增长22.47%,比前三年平均数增长78.69%,按党员干部人数进行系数调整后位居全省第一,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130人,收缴违纪金额2356.5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141.03万元;结案690件,处分65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9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严肃查处了永定区原建设局长彭国胜,慈利县原发改局长罗远志、原人防办主任许飞英,桑植县瑞塔铺镇原党委书记蔡平原、原镇长杨勇,武陵源区森林公安分局原局长李克俭等一批党政“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了慈利县慈影之都项目系列腐败案、县公路局集体贪污案、永定区官黎坪南片棚户区改造腐败案等一批腐败窝案,参与查办了原市委委员、慈利县政府原县长李军受贿案。开展对2010年以来因职务犯罪被判处实刑未收监人员的监督检察,对市水利局原局长朱玉石、原副局长向斌初、秦锡刚等11人重新进行收监。
确保办案安全。加强办案基地监督管理,升级改造基地监控录音录像设备,健全完善基地管理工作台帐。强化“两规”措施安全陪护工作,制定出台《张家界市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的实施办法》,119名新录用公务员到市纪委办案基地执行陪护任务,接受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受到省纪委高度肯定并作为我市创新工作在全省推介。启动办案和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建设。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实施“两规”措施。坚决执行区县纪委实施党内审查措施统一到市纪委办案基地制度,定期开展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监督检查。全年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
(三)严明纪律,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
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开展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对永定区安监局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市直10家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和调查处理。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我市2007至2010年涉及违规招投标的16个项目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省委、省纪委要求进行了整改。开展对2013年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及2013年以来新处分公职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涉案款物管理、党纪政纪处分配套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整改违规晋升工资、发放奖金等问题43个。
认真落实作风建设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下发党风廉政纪律14条禁令,规范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过节行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35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市委“三有五个一”制度,统一制作并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和“公开承诺牌”,对全市所有公务用车张贴标识,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紧盯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重点督查违反工作纪律、上班签到、请销假制度、乡镇干部“走读”、公车私用等行为。全年共调查违反作风建设案件133件,处理党员干部96人,其中党政纪立案24人、党政纪处分19人、免职28人。市本级下发作风建设通报13期,点名道姓通报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例85人次。
(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党内监督,有效预防腐败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181名区县和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主讲党纪条规主题廉政党课。举办“省宣讲团党纪条规主题教育报告会”活动,580人到会学习。对120名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组织在家的市委常委和10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市法院庭审旁听活动,接受“以案明纪”警示教育。牵头制作我市2010年以来职务犯罪人员忏悔录警示教育片。建设湘鄂川黔纪念馆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创新开办“天门清风”廉政文化专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九进”活动。加强反腐倡廉信息宣传,中纪委刊发我市反腐倡廉信息16条,名列全省第三。及时处置网络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监督。开展对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及廉政承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出台《加强对市直单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的暂行办法》,强化了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对30名市管干部个人报告的配偶子女移居国外情况、房产情况、持有股票情况、投资企业情况、注册企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处理。联合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市委组织部开展市直单位电视问政10期,问政单位40个,下发督办函15家,诫勉谈话对象19人次。开展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2名区县党政正职、22名市直正处级单位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其中一名党政正职因测评票为“差”的票数超过1/3,根据省市文件规定被免职调离。设立“5910”廉政账户,收到上交的礼品礼金122.06万元。
(五)强化内部监督,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队伍
从严要求,转变作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即行即改,转变作风。市纪委监察局明确了“三转四评,反腐为民”活动主题,提出了“六个一、六个零”的工作要求。重申《张家界市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严管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市直82家正处级单位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检员)分批进行了廉政履职约谈。
从严监督,正风肃纪。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建立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对武陵源区纪委原常委覃玮执纪渎职问题予以立案查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区纪委常委、委员职务并调离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免职2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不容忽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少数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力;“四风”问题没有完全根除;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敛;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管措施不力;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主要任务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明晰责任内容。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以及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明确从严治党职责,狠抓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做到集体领导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责齐上手。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正风肃纪,查处腐败案件。等下,四个区县的区县委书记将代表全市基层党委(党组)向市委杨书记递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状,四个区县的纪委书记将代表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向市纪委递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状,希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责任制的要求抓落实。
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廉政约谈、工作评估等制度,将责任层层分解、级级落实,防止出现“中空层”、“夹生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专项巡察、年中督导、年度考核,采取听取汇报、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的党委不管监督,干部一出事就把挑子摞给纪委,这是不行的。党委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选对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一定要牢记总书记的教诲,切实履职尽责。
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刚性的、面向领导干部个人的追责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真正把追究问责的戒尺挥起来。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不力不好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管辖范围内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传递和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的强烈信号。最近,我们对去年作风建设通报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各区县、市直各单位虽没有按文件规定应该追究责任的情况,但少数单位已经接近极限,希望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出台“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到时连同“六个一律免职”规定的执行情况列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责任追究范围,如果再不下大力气去整治,有的单位很可能要被问责。
(二)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严明党规党纪。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规矩意识,自觉地守纪律、讲规矩,特别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心存戒律,严格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党规。要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杜绝在党纪国法等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等做法,清除特权思想、例外意识、侥幸心理。要维护团结、遵循程序、服从组织,坚决反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分散主义。坚持“五湖四海”,淡化地域观念。决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和小圈子,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坚持从严执纪。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认真执行修改完善后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坚持从严认真的态度、严抓真管的韧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对违反党的规矩和纪律行为的惩戒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特别是无组织、无纪律、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谁敢违规逾矩,就要对其严格执纪,严肃处理,不留情面,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使纪律“高压线”真正通上“高压电”。
(三)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做到活动收尾整改不收场。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总结提升作风建设好经验好作法,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注重文化引领,探索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教化作用。将好作风固化为习惯、升华为文化,落地生根。
狠抓突出问题整治。聚焦“四风”突出问题,集中查处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顶风违纪行为。继续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参赌涉赌、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庸懒散乱奢等行为,切实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纪委正在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整治本单位“为官不为”行为,单位纪委(纪检组)要主动进行监督,市纪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厉进行问责。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刹“四风”转作风有奖举报办法并在会上下发,对举报作风问题进行奖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
强化监督检查方式。克服松懈和疲软情绪,继续盯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问题,以点带面,由近及远,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认真研究和发现作风问题新变化、新形式,采取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措施,防止“四风”穿上新“马甲”,卷土重来。提高作风建设明察暗访频率,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厉处置不收敛、不收手者,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继续开展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行动,使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无处遁形。
(四)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突出查办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突出打“老虎”,重点查办一批处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查出反腐败的权威。继续拍“苍蝇”,严肃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严查“小官大贪”案件。
改进查办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拓展案件线索渠道,优化线索排查机制,注重从信访举报、执纪监督、网络舆情等多种途径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梳理、甄别、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机制,对反映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防止纵“蝇”为“虎”、养痈遗患。严格按照5类处置方式和标准,管好问题线索。坚持从严控制和规范使用“两规”措施,坚持快查快结,涉嫌构成违法犯罪人员在固定主要证据后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规范程序,确保质量。
规范查办行为。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切实做到零违纪、零事故。狠抓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执行,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肃追究办案安全事故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正确把握政策,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程序,严格遵守审查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的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决不允许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选择性办案。
提高办案质量。筛选案件线索,选择反映问题集中、指向明显的问题线索开展摸排调查,提高案件线索成案率。扎实做好初核工作,打牢案件查办基础,办出一批高质量案件。按照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把握案件定性,从严量纪惩处。
(五)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两个责任”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形势教育、纪律条规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在全市巡回播放市纪委牵头制作的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运用身边的违法违纪人员忏悔录教育党员干部。发挥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九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继续管好、用好市、区县纪委廉政网站,提高网络舆情处置能力和水平。
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加强对市直单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的暂行办法》,开展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履职用权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改进和完善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适时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试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和各项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廉政账户管理。落实廉洁从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制约。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三、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一)推进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中纪委提出今年要重点研究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机关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通过组织制度创新,把更多精力集中到主业上。要在去年内设机构调整整合基础上,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要通过改革,实现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有更多的精力聚焦主业,把更多的力量投入主业,更好地执纪监督问责。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按照中纪委要求,市、区县纪委书记除了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以外,不得分管、联系其他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市纪委书记不再联系工交、安全生产等工作,各区县必须在6月30日之前明确区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联系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对下级纪委领导。认真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实行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即时报告、处置反馈。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聚焦主业、履行职责,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进一步明确报告的范围、形式和处置机制,继续实行对区县分块提级办案机制,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指导督办力度。对下级纪委不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的,必须严肃问责。推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提名、考察和交流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交流推荐机制。
(三)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参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市、区县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设置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理顺工作关系,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编制、职数、人员由派出机关统一管理。加强对派驻机构的业务管理,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客观地说,市直派出机构过去发挥作用不充分,主要负责人把更多的精力投向了业务工作,许多单位多年没有查办案件,有的领导不敢担当,不想得罪人,甚至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涉及本单位案件时还拼命护短,这种状况必须彻底改变,必须牢固树立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的意识。
(四)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努力提高案件查办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能力、有效运用和引导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能力。要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用党纪国法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内部监督,防未病、纠小错、治初起,保证队伍纯洁,防止“灯下黑”。要以零瑕疵的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自身腐败。要解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进行问责;对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及时清理门户,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让我们在省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早日实现旅游胜地梦、全面小康梦提供有力保证!
来源:市纪委
作者:市纪委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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