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对岳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怀化市政协原副主席黄泽春、张家界市政协原副主席高建国等4名严重违纪的厅级领导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这是4位原厅级领导干部违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条例”,违背《廉政准则》,触碰“高压线”招致的“永远的痛”。
陈、李、黄、高“四厅”受到党纪的处罚,他们的共同点都是用权任性,滥用职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权谋私,或违规为子女谋取公职和职务,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陈、李、黄、高本应廉洁用权、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滥用职权,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陈、李、黄、高“四厅”落马的残酷现实警示人们,党的干部要立于不败之地,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永远保持“公仆”本色,并主动地进行“自我反腐”。为此,必须扎好制度篱笆,强化“制度反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就是要加强制度创新。制度所具备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征,决定了制度反腐才是反腐败的灵丹妙药。
“制度反腐”,笔者理解,应着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选任时的监督制度、离任时的审计制度。
监督制度是整治干部选任不正之风的制度化武器,是祛除“带病提拔”顽疾的强有力手段,能够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选任时的内部监督制度,应当规范干部履历核查和经济状况调查,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建立健全干部考察预告制和任前信息公示制,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前的监督制度等监督制度。同时还应积极发动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激励机制、举报群众保护机制、举报信息回馈机制等,强化“圈子”监督。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离任时的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时的审计制度,是在领导干部任期届满、离任或其他原因需要审计时,由组织部门牵头,委托审计部门对其任期内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具体包含政绩审计、人事审计、财务审计和德能审计,是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政绩审计重点考察其在为民谋利方面的政绩工程,全面评价行政行为的现实意义和持续影响;人事审计重点考察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具体作为,整治“任人唯亲、任人唯钱”之歪风;财务审计重点审查领导干部行政经费的日常开销等,逐步展开重点岗位的个人财产信息公开探索;德能审计综合考察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才能、服务群众意识和廉洁自律表现等。
党的领导干部惟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制度反腐才是反腐败的灵丹妙药”,对自己也用这个“灵丹妙药”来诊治自己,才会做到洁身自爱、避免触“高压”导致“永远的痛”,从而永葆革命青春。(永兴县纪委 李贵德)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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