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各级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的热潮,被网民称为史上最严党纪条规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条例》和《准则》进一步完善了党纪条规,是从严治党的再发力再深入,对党员干部的行为和作风作出了更高的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深学细悟践行,谨防出现“三不”现象。
一是不学、不想、不用。在学习贯彻的过程中,绝大部分的党员干部都很扎实、认真,但也存在几种现象。有的是思想上不重视,极个别党员可能会错误地认为中央颁布纪律和规定离自己太远,只要自己做得好,学不学都无所谓;还有的人则可能以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去学习做为借口,把《条例》和《规定》束之高阁;甚至有少数老党员会认为自己年纪大了,党的老纪律老规矩都烂熟于胸,认为新的规定不会严过老规定,疏于学、怠于学习的情况也有存在。
二是只学、不想、不用。目前,《条例》和《准则》都已经发放到了党员干部的手中,在网络上也随手可查,各地各级也都组织了学习。但也需提防几种容易出现的情况,一种是假学,不想、不用,极个别思想意识不高的党员,在集体组织学习时不认真、装样子,实际上根本没有去学习,是名副其实的假学。还有一种是只学习,不思考、不运用,在轰轰烈烈的学习过后,有些人把《条例》和《准则》抛诸脑后,没有去思考领会党中央修订《条例》和《准则》的深层次意义。
三是只学、只想、不用。《条例》和《准则》颁布和实施的目的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和作风,只有党员干部深学之,笃行之,坚持用纪律和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真正体现新规的意义和价值。而在具体贯彻落实过程中,少数党员干部虽然学了,也细悟了,但就是不遵守,把党纪条规当儿戏,甚至有极个别人抱着侥幸的心理,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挑战党纪国法的底线。
针对以上“三不”现象,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实践运用中检验学习贯彻的成果,及时检查、及时纠偏,确保《条例》和《准则》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落地生根,成为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隆回县纪委 隆戟煊 罗小平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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