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这两项党内法规全文公布,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
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全体党员廉洁自律层面,《准则》以政治道德为导向,围绕“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等四对关系,提出“四个坚持”要求。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层面,《准则》以“廉洁”为核心,围绕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四个方面,提出公仆本色、根本利益、道德境界、良好家风的实践路径。党内法规修订完善的实质精神是坚定的执政追求、清醒的执政意识和强烈的执政自信。修订完善后的《准则》,预计将会像党在革命年代所提倡的“三项纪律八项注意”那样成为“经典”,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易执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个方面制定具体处分条款,把旧版《准则》核心内容纳入廉洁纪律范畴,并且强化惩治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包括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性,编织起一张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与此同时,《条例》实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法纪分开的工作要求,分则部分删除与国家法律相重合的内容,比如贪污受贿、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失职渎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内容,让纪律处分回归“纪律”和“纪律检查”工作的本源。根据《条例》规定,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实现党的团结统一,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准则和条例要发挥“治本功能”,关键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党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我们就一定能把党锻造为更加坚强的领导核心,凝聚起万众一心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磅礴之力。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将开启新的反腐工作阶段,预示着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将永远在路上进行着。(资阳区纪委宣教室)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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