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永县纪委通报了近期严肃查处的8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桃川镇富隆村原党支部书记唐永红贪污案。唐永红在任桃川镇富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村民扶贫补助资金52253元及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唐永红开除党籍处分。县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湘风纪网 2015年12月28日)
看到一只只苍蝇被拍掉,我们在感到大块人心的同时,也应该冷静思考、反省。在我们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的同时,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扎进制度的笼子,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愿腐的机制。这就需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其关键就是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那么如何做到纪在法前呢?笔者认为其关键就在于防微杜渐。
纪在法前、防微杜渐贵在抓早抓小、落实责任。党委党组必须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坚持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充分利用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训诫纠错。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从严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的语言去描述违纪行为。发现线索要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就及时提醒,对一些蛛丝马迹也不能忽略,决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党员干部从违纪边沿滑到违法犯罪的深渊。
纪在法前、防微杜渐贵抓常抓长、形成长效。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构建党员干部不能腐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制约,科学配置权力,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强化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充分整合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司法监督、巡视监督、网络监督、媒体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力量。要强化公开,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各领域办事公开、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化运行。(龙山县纪委 向富利 张恺)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龙山县纪委 向富利 张恺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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