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再次引来社会关注。既有“房产面积少报1平方米也不行”的更细更严,也有对于不实报告的“动真格”。2015年,全国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万人,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资格3902人,受免职、降职等处理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60人,受到批评教育4.16万人,责令作出检查1.43万人。此次报告范围之广,内容之全,抽查核实之实,问题查处之严,都可谓是史无前例。
将领导干部家事、家产等进行公开、监督并不是头一次,早在1995年时,中共中央就出台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到2016年提出“地址要具体填写到门牌号,网上理财要写明余额宝金额”等规定是申报、抽查、问责 “三部曲”的进一步咬合,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使推行报告制度成为长效机制,不是小题大做,不少“问题”干部是从隐瞒个人事项这类“小微”违规违纪行为开始,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如果如实报告、有一说一,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加大危机风险成本,这3900多名领导干部或许不至于仕途受阻。“凡提必查”,绝非说说而已,以上述数据也可以折射出“个人事项申报制度”严格执行,确实可以成为正风肃穆纪的有力抓手,惩治腐败的坚实阵地,。
目前,经过3年多的“打虎拍蝇”,反腐败已经进入了一个攻坚期、深水区。在这一阶段,让反腐败走入制度化的轨道是必然的选择。同时,加大对“少报瞒报”个人财产的问题,要提升瞒报“风险”,要加大惩处力度,让不如实申报者付出较高成本,让如实申报者尝到甜头,如实报告才能成为一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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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蓉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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