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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节礼”方能防止“节变”
2016-02-04 08:41:25 字号:

  年关己近,人情浮动,节礼涌动,花样翻新,令人咋舌。近年来,道道铁律的高压下,虽然明目张胆的贪腐受贿日趋减弱,但“节礼”歪风却并未销声匿迹,在互联网时代更是华丽转化,盛装“上市”, 粉墨登场,“网络订购”“送货上门”让人防不胜防。笔者认为,“年关”就是 “廉关”,“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的顺口溜颇有耐人寻味的情操“节”理,笔者认为守“年关”方能守住“廉关”, 拒“节礼”方能防止“节变”。

  鲁迅先生在《孔乙己》里有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名言,笔者认感甚深,在这股“节礼”的潜流中也深为那些送礼者的“不幸”而“哀”,更为那些受礼者的“不争”而“怒”。

  “哀其不幸”。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节日来“抱团取暖” “结团获利”,通过送小钱来换大“前”,或为日后能得到更快的升迁,或为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求得关照。他们打着传统风俗的幌子,在人际交往中念歪“礼仪经”,逢年过节以“礼”相诱、以“金”开道,拉拢权贵、寻求“温暖”。这种冠冕堂皇的“礼”“金”之仪,说穿了就是“为财者”的权力寻租,“当权者”的权力放纵。下级给领导送礼,是因为上级领导掌握着干部升迁的“官道”;企业给政府官员送礼,是因为官员掌握着企业的“财路”,在这种畸形“官财”“官念”的助推下,“节礼之害” 难免频发,虽然明面上的实物送礼逐渐销声匿迹,但背地里的送礼花样却层出不穷,暗流涌动。

  笔者认为,对这种“为财者”的不法行为应依法严惩,不让“为财者”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巧取豪夺,切实让“为财者”不想送,不能送,不敢送,从而彻底掐断“当权者”的财路。

  “怒其不争”。现在,传统的节假日已经被贪腐者异化为行贿“受贿日”,尤其过年,已经被某些官员视为放肆敛财的“好机遇”。2016年1月21日中青网披露,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松原市委原书记)蓝军小病不治,从开始的不讲规矩,发展到后来的“随波逐流”,从逐渐地沉沦其中,到最后的“病入膏肓”。起初,蓝军对此是抗拒的。到松原工作前,他下定决心,要成就一番事业,当个清官。但面对诱惑,他稍一放松,便一发不可收拾。以往“冷清”的门厅,逐渐“热闹”起来,尤其是节日前后,来客络绎不绝,顺带着各种红包、礼金。到松原不久后,蓝军父亲去世,松原有人知道后,专程赶到吉林市去看他,并送上“慰问金”。蓝军虽觉不妥,但转念一想,这是同事的一份心意,况且数额不大,碍于情面就收下了。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在廉洁问题上来不得半点妥协。有了第一次的“收下”后,蓝军的纪律防线迅速“溃堤”。还有福建省通报的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党工委书记郭琼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被查处案例, 2011年至2013年春节期间郭琼辉多次收受3名社区干部礼金及海鲜购物卡共计1.8万元。据郭琼辉交代,他收受了部下拜年的海鲜卡及礼金后,对反映辖区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碍于人情,对送礼的社区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俗话说得好“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你吃了拿了,你就成人俘虏,甘为别人的“帮凶”“守财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官员要是拿了黑心钱,就必然要做昧心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拿人钱财,就得替人消灾。年关将至,作为手握重权的“当权者”,对形形色色的"节礼",一定要切记 “君子爱财取之有通”, 切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铁律,事实证明,纸岂能包住火?一旦贪了,就会滑向罪恶的深渊,万劫不复!“夜路走多了终会碰上鬼”, 你得了钱财,也许你就将自已脑袋伸进了断头台。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衡阳县教育局 汪锋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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