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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党员干部“我本清廉”的情怀
2016-02-12 09:12:52 字号:

  我本清廉是一种情怀。“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生来向恶。党员干部在为官之初,也是怀揣赤诚理想,绝没想过贪污腐败。无论是在何时、何地,或者是仕途有多么一帆风顺,都要保持初心。坚持三省吾身,时刻对自己说“我本清廉”,心甘情愿做老百姓的父母官,坚定的与廉洁站在一起。用本我的清廉风貌行走在官场中,感染身边人。(人民网2月2日观点《守住底线,莫让节日变“劫日”》)

  党员干部承担着贯彻落实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承担着为民服务的职责,因手中握有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进而更需要保持清正廉洁的定力。在当前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作为党员干部,也生活在社会当中,也极易被物质所诱惑,因此,培养党员干部的清廉情怀是十分重要的。党员干部个人要牢固树立好权力观,正确认识权力的来源,自觉从思想和行动上树立秉公用权,要把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切不可将权力用于谋取个人利益。要加强法纪意识,从内心深处树立遵纪守法的自觉,始终把党纪国法作为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行动指南,且不能以身试法。要从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中吸取教训,从严从实严格要求,净化个人生活交际圈子,主动作为,把精力用在提高为民服务上,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把培养廉洁情怀作为预防教育的工作重点,要结合各地实际,挖掘一批廉政文化资源,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教育。要加强法纪意识教育,树立干部坚定的政治观念和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党纪党规,保持廉洁从政。要把培养干部的廉洁情怀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让干部自觉践行各项廉洁规定。要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的薪酬待遇,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务员薪资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及时优化机构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让党员干部主动干事,服务人民,廉洁从政,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来源:张家界评论

作者:兰花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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