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是党的事业的承担者和实现者,党的全部理论、全部政策都要由党员来贯彻实施。党员分布于社会的各个方面,遍布于各个行业,生活于各种人群之中,同群众有着广泛而直接的联系。党员的状况直接关系着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着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从而最终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里,我国社会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度。在许多情况下,群众不是只听上面宣传怎么说,更多的是看党员干部怎么干。群众怎么做,往往取决于党员做得怎么样。党员带头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带头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带头舍弃自己的个人利益,处处为群众着想、为大局着想,就会在群众中产生强大的榜样示范作用,群众就会把党员当作自己的贴心人,党组织就有活力,就有分量,有号召力。面对当前新形势,要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就应重视党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
我们要承认和尊重党员个人的正当愿望和物质需求,对一些党员为社会,为党和国家做出突出的劳动贡献,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给予党员相应的利益回报。实施责任制,实施情况如何、结果怎样,要进行考核评估,就是说不仅要看是否做了,还要看做得如何,根据考核结果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奖惩。这不仅有利于激励党员发奋工作,多做贡献,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在党内和社会会上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鼓励更多的人多为社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干,从而使党内和社会充满创造性活力。
其次,严格党内的纪律约束,强化约束机制。反腐倡廉,就必须树立制度权威,建立刚性的制度,首先要管住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在党的制度面前,党员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违反党纪就一定要追究处罚,越是党员领导干部就越要从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对履行责任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发生的错误,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问责制是建立在人的心理行为规律基础上的一种非常有效的制度,是从行为后果来“倒逼”行为过程的约束机制。只有建立了功过分明、赏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才能在党内形成健康、积极的良好风气。 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只有这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张家界评论
作者:尧兰兵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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