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耒阳市通报了5起村干部“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2月25日衡阳反腐网)。其中有的把已故五保对象供养款当成了自己的福利;有的将生态补偿款不入村账直接占为己有;更有甚者领取村民10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只交给村民2600元,却要村民写了一张收到10000元危房改造补助的收条。村民对这种“雁过拔毛”式腐败都是敢怒不敢言,妥协忍让,这不禁让人大跌眼镜,催人深思。
这些贪腐案例中,“蚁贪”们手段明并不高明,甚至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可为何村民如此无奈妥协?。
究其原因,村干部“位卑权大”,掌握着强农惠农补助资金审核、发放、验收等的“独权”,加之“天高皇帝远”,基层监督机制缺乏,涉农职能部门对涉农资金监管缺位,以致于村干部“权力任性”,肆意从中克扣 “自肥”。不论是危改房资金还是低保金等,指标的分配权基本上掌握在村干部手中,有的村民意识淡薄,对惠民政策理解不透,认为这些资金是村干部帮自己争取来的,对村干部心存感激,自己能享受小部分已经很满足了;有的村民出于无奈,要想享受这些政策,拿到资金,不得不接受村干部提出的不合理甚至是非法要求。
由此可见,村干部这样的“独权”,让“雁过拔毛”滋生存在,甚至助长其“拔毛”的“胆识底气”,更让村民在享受惠农资金、民生资金的过程中“低声下气”。 村干部这种“雁过拔毛”式的侵占掠夺,让村民有切肤之痛。因此,对“雁过拔毛”的治理和纠正,就显得尤为迫切。
在以高压举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新常态下,既要强化查处村干部贪污腐败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还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笼子,让村干部的分配权在阳光下在强有力的监督之下运行;也要对民生资金、惠民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对村务实行全面公开,确保村民享受惠农政策的分配公平、公正;更要落实最后的关键环节,政府涉农职能部门不能只管将资金下拨以后就不闻不问,必须加强对下拨资金去向和用途的审计和监管。
唯有如此对“雁过拔毛”腐败“釜底抽薪”,才能避免公权沦为“私权”,成为“苍蝇”谋财的工具,才能让村民在享受惠农政策中,对村干部提出的不合理甚至是非法要求有底气说不!(耒阳市纪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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