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曾国藩的廉政思想
1、曾国藩的“出淤泥而不染”
*晚清末年的集體向錢看
生活在晚清末季的曾国藩,处于“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中,作为湖湘文化的一个转折性人物,他的一生毁誉参半,是“誉满天下,谤满天下”。然而,无论如何,无论是处于什么立场的人物,都无不钦服他的廉洁自律,他是湖湘乃到中国廉官文化的杰出代表。曾国藩的廉洁思想与廉政实践,直到如今,都仍然是我们效法的榜样。
他先后经历过道光、咸丰、同治三个皇帝,做过十年贫寒自守的京官,也经历过长达七年之久的“非官非绅”的湘军统帅阶段,还做过握手实权的地方督抚,既有中央工作的经历,也有地方工作的经验,对晚清政府从中央到地方的现实状况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他深刻地认识到,晚清政府的腐败到了几近令人心灰意冷的地步,以至于他在晚年和他身边的核心幕僚谈起了这个政府的命运,就足以说明他对现实的了解。
而更值得指出的是,他早在做京官的青年时期,就曾经对政府上下的官员进行了深度的剖析。他概括,当时的京官,是同官相推、不肯任事,动辄请旨,不肯任咎;锱铢必较,不顾大体,察及秋毫,不见舆薪。而外官即地方官呢?则是装头盖面,但问剜肉补疮,不问明日;章奏粉饰,语无归宿,外面完全,内已溃烂。
在他看来,京官也就是中央各部委的官员,一个个不敢担当责任,只知道互相“踢皮球”,推卸责任,一旦推卸不掉了,就首先打报告请旨,等着上面作决定,再动手去做,生怕自己做错了要承担责任;地方各级官员则是撒谎成性。举个例子,林则徐,这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介难得的有勇有为的士大夫官员,在官方历史教科书上,这是一个光辉的、正面的英雄形象,是“民族英雄”。然而,殊不知,身处当时的社会,林则徐也未能免俗,他也是一个撒谎成性的官员。我们单说他在广东和英国人作战,结果被英国人的坚船利炮打得一败途地,可是,他在战后给皇帝的报告是“大捷”;战后从江面上捞起了11顶英国人的帽子,他给朝廷的报告是“打死了21个英国人”。本来,朝廷是决定和英国人讲和的,收到林则徐的“捷报”,朝野上下大喜,咱们的军队还是能打仗的嘛,干嘛要讲和呢?于是皇帝下旨,鼓励林则徐好好打。“好好打”的结果是一步步丧师失地。我们想一想,林则徐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的官员。
晚清政府的失败,很大程度上败就败地中央官员的不负责任和地方官员的谎话上。这样的人事结果恐怕是社会腐败的直接映象。
因而,他概括为一句话,他说这是一股不白不黑、不痛不痒之风。比如,后来,林则徐谎报军情的事情很快就败露了,朝廷着人把他押解回北京接受处分,而社会舆论却一个劲地替林则徐鸣冤叫屈。大家都知道,即使是在今天,谎报军情都是要受到严厉处置的,更何况晚清那个时代呢?林则徐被撤职受处罚,一点也不冤,虎门销烟,朝廷没有责怪他,打了败仗,朝廷没有责怪他,谎报欺骗受惩罚,焉能有委屈?要怪就只能那种风气,怪自己不能“出淤泥而不染”,分不清黑白,痛痒不相关,整个社会都普遍向钱看。
生活在“集体向钱看”这样一种社会、政治土壤中的曾国藩,却特立独行成一介廉吏,并且成就了一番“震古铄今”的事业,影响中国历史一百多年直到如今。这里的原因何在呢?
笔者以为,从曾国藩身上,可以直接看到湖湘廉政文化的传承因子,正是他对湖湘廉政文化的认同和坚守,把发源自周敦颐的“莲图腾”具体化为廉政实践的结果。
做京官时,当绝大多数京官“同官相推,不肯任事”之际,曾国藩勇于入局,敢于担当,丝毫没有逃避他的历史责任,鲜明地体现出《爱莲说》中“出淤泥而不染”的湖湘精神。他原本是一介儒生,却破天荒地一夜之间将自己转变为一个武官,没有任何的前兆和思想准备。在政府没有赋予权力、没有财政支持、没有军事历练,而又强敌当前,人心慌乱的大背景下,曾国藩以一身而担当起拯救时局的责任,失败了,他“打脱牙和血吞”;胜利了,面对同僚的艳羡和妒忌,他“自概自律”,功成身退。
做外官时,当绝大多数地方官“章奏粉饰,语无归宿”,撒谎成性的时候,曾国藩却并没有随波逐流,相反,他“以忠诚为天下倡”,将天下有志有识有才之士团结在自己身边,大力奖掖忠诚,以挽回颓靡之风气。这正是周敦颐“立诚”、“无妄”、“无欲”的具体表现,是湖湘廉政文化精神的具体实践者。
“出淤泥而不染”,用在曾国藩身上,是何等恰如其份!
*在清朝做一个清官太难了!
在清朝,做一个清官太难了。
有多难?难在何处?
我们举几个例子。
张之洞在一道奏折中记载,“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须一金。岁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强自给。”当京官的,再节省,每天都得一两银子的开销,一年360多两,方能勉强度日。
那么,一个京官一年的收入有多少呢?清代俸禄体系中,像曾国藩这样的七品京官年薪45两。乾隆元年起,给予京官特别照顾,开双俸,再加45两,合90两,另外,每正俸银兼支米一斛,计45斛(22.5石×1.54=124.65两)。
120多两,这就是曾国藩做翰林时一年的全部收入。
这么算起来,一个京官一年的财政赤字有近200两,就是说做京官要倒贴。
收入太低,做官亏本。
所以,当时北京城里有这么些传谚:上街有三厌物,步其后有急事者无不误者:一妇人,一骆驼,一翰林也。
因为那时京城的道路没有现在这么宽,而翰林买不起车,只能步行上班,偏偏又要摆架子,迈开八字步,悠哉游哉,结果造成堵车。后面有急事赶路的有苦难言。
这我们就理解了曾国藩祖父在他中了翰林后说过的一句话:宽一虽点了翰林,我家仍靠种田为业,不可靠他吃饭。
穷翰林之穷地球人都晓得了。
那么,既然有了巨大的财政赤字,当京官的该怎么来弥补这个赤字?
一般京官弥补财政赤字的途径有三:收受外官馈赠;借贷;灰色收入。很显然,收受地方官的馈赠,本身就是一种变相的受贿,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势必就会替人办事,甚至联成一个利益集团。至于“灰色收入”,无非就是营私求利得来,是典型的“亚腐败”。而“借贷”,是要还的,怎么还?其他还得依赖前面两种途径。
孟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我们不是要倡导高薪养廉,而是要指出的一点是,要解决干部基本的生活困难,解除他们生活的后顾之忧,方能使他们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去行腐败之实。吃都吃不饱,空谈廉政,显然是违反人性的。
而地方官的情形却完全不同,因为地方官有行政实权。有道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其实是完全不了解清朝地方官的实际情形而说的话。一个清朝的地方官,三年为官,何止十万?几个十万都不在话下。要是做督抚,即便是合法收入,几年下来,百十来万都是正常的。
因此,晚清之季,很多京官都渴望到地方任职,或者到地方出一趟都是趋之若骛。每逢有出差的机会,不管是部级官员还是普通的办事员都争相采取行动,以至于朝廷不得不一律通过考试的办法来选官,称“考差”,考得好的才能得到出差的机会。
晚清政府的腐败,很大程度上是这样一个畸形的收入分配制度所造成的。
清朝的收入制度沿用的是明朝的低薪制,这种变态的低俸制培育了变态的清官文化,也造就一种异样的风景:一方面,官员整体腐化,一如渴马守水,恶犬护肉,结果是前腐而后继;一方面,清官前仆后继,如同数盏明灯,点缀在一片黑暗当中。
明朝的海瑞,母亲七十大寿,他到市场上买了一斤肉,就成了头条爆炸新闻;清朝于成龙,号为“于青菜”:因其长年舍不得吃肉,只吃青菜而得名,死后只余有三两银子。
曾国藩算是其中之一吗?又算又不算。
说算,是因为曾国藩怎么也逃脱不了帝王家天下制度的樊篱,是这个体制中的一分子,他有时候也不得不顺从这种体制,做一些违心之举;说不算,是因为曾国藩并不甘心沦落为体制中的一员,他是要突破体制的框囿,立志行廉,以图做一番圣人之业。
*慎独思过,脱胎换骨
从淤泥中成长起来的那个时代的士大夫官员,并非一开始就是一个廉官。
这当然缘于他的家庭背景。
曾国藩出生于湘中一个偏僻且贫穷的山区,当时属于湘乡县,这是一个农业大县,直到如今仍然也是。从他的老家到县城非得有一天的时间不行。那儿离著名的风景区南岳衡山倒反而近一些。
他的祖上世代务农,直到他的祖父曾星冈(玉屏)时代,家境才稍有好转,能有属于自己的一点土地,但凭它仅能勉强维持生计。一直到曾国藩当上京官,家境仍然如此。
祖父曾玉屏,一生勤苦,也十分节俭,早晚亲自浇灌田地,种蔬半畦,晨而耕,夕而粪,入而伺豕,出而养鱼,彼此杂职之。院里屋外,永远收拾得干干净净,田地侍侯得无微不至。在他的带动下,全家上下有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气。
曾国藩兄弟5个,课余之间干些放牛、砍柴之类的杂活。充满一种寒士家风味。曾国藩小时候在邻近的蒋市街卖过菜蓝,在竹山场拖过碑车。正是这种苦况,培养了几兄弟超乎常人的吃苦精神、勤俭作风。
他家里的亲戚个个都比他家更穷,他的叔叔、舅舅等人往往都指望着救济。尤其是曾氏外祖家,境况更差。大舅江永熙,陶穴而居,种菜而食,过着半野人般的生活,逢年过节就只好外出躲债。
偏僻的环境,农家庸常的日子里,培养不出曾国藩特别的眼光和能力,他一边读书准备科举考试,一边也过着普通人的生活,有时通宵打牌,他的日记里就曾多次出现“昨夜打牌未睡” 的记载。
没钱的日子不好过,曾国藩三次进京赶考的路费都是靠借贷而来的,从湖南到北京,一般的差旅费用需要40两白银以上,有一次他只借到32两银子进京,省着省着路上也花去29两。这段经历,使得考上进士做了翰林的青年曾国藩不得不想办法解决将来的生活问题。
道光十九年,曾国藩经科举之后进入翰林院,他特地从京城回到湖南,开始“拜客”。所谓“拜客”,表面上是向家族亲友报喜,其实就是“打秋风”,筹措经费。
他差不多花了一年的时间来“拜客”,自家亲戚,曾氏宗亲,各地官员,同乡老板一一拜到。而新科翰林的到来,各方人等按习俗自然会打发一点贺礼、人情礼金,一来也为亲友庆贺,二来也算是结交,为未来预备一点人情。
但是嘉庆、道光之际的湖南农村已经开始破败,不少人对于这等送上门来的“喜事”也负担不起,竟然也发生打白条的事。有一次他到达松陂曾氏家祠后,祠堂经理人又是请他写字,又是请他扫墓,折腾了好久,过后却说手中无钱,贺仪须等到8月再送到,曾国藩当时就勃然大怒,在四月十日的日记写道:是日,松陂祠未具贺仪。又前年父亲至此祠送匾,伊言当送钱来家贺,后食言。今又言贺仪待八月送。又前日要余扫墓,情理不顺,余盛气折之,祠内人甚愧畏。
打白条的事让新科翰林发了脾气,也初露了威风,令对方既愧且畏。
为了筹措经费,曾国藩“打秋风”的足迹遍及湘乡、衡阳、宁乡、永兴、邵阳等地,几乎囊括了湘中地区。
各方人等对这支官场“潜力股”表示了应有的热情,拜客下来,累计收入1468千120文,银子355两9钱,花元(洋元)230元。折算成银子1489两多一点。
当时的猪肉一斤五六十文,一亩良田30两银子。算起来,可买良田50亩,猪肉4万斤。
根据《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一书,明清一石米相当于现在的153-155市斤。按道光八年苏松地区的米价一石1.54两计(1斤等于银子0.01两),一两银子相当于今天180元人民币。(估算,按近年白银的价格折算)
也就是,曾国藩拜客大半年,收入26万8千元。
为了筹钱,曾国藩还接了一些打官司的活。
好友朱尧阶典当了一处田地,到手后,旧佃户不准新佃户下地。经人劝说不成,请曾国藩出面。新科进士曾国藩当即将人带上永丰公司处法禁,就是将那个旧佃户抓送到了永丰派出所。
但也未必人人买帐。道光十年五月十七日,曾国藩在日记中记载了一件事,令他颇为恼火:曾氏一族和伍姓一族发生纠纷,互相殴打,都有损伤。他便写信给当时的县令宋某,托县令为之说情,然而,宋县令“亦未甚究”,没给他面子。结果,新科进士曾国藩当晚便写信责备宋县令。
显然,这笔钱作为他在京城生活的费用是明显不够的。因此,他在临出发前往京城之前,还不得不向人借钱。
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二,曾国藩从湘乡老家(今双峰荷叶)出发,经湖北、河南进京履职。一路上,又花了相当一部分精力拜官,上至巡抚、下至县令,一一拜到。这期间又收到不少贺仪。前后两项总计加起来有36万之多。
然而,北京作为首都,各方面的生活开支都相应地要高于乡下。曾国藩筹到的这些钱,除了买新衣服、租房、交通、社会应酬、买书之外,连基本的生活费用都不够了。京官的入不敷出,使得曾国藩在京城的生活十分窘迫。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道光二十二年,身为翰林院检讨的曾国藩与他带来的仆人陈升发生冲突。穷困拮据而又脾气很大的曾国藩早被陈升看不起。这场口角之后,陈升卷铺盖另择高枝去了。这件事让曾国藩颇受刺激,写下一组《傲奴诗》:胸中无学手无钱,平生意气自许颇,谁知傲奴乃过我!
目无余子、自命不凡的曾国藩几年拮据的京官做下来,在唐鉴、倭仁等一批老师、好友的指点下,终于从程朱理学中觉悟。
唐鉴(1778—1861),字镜海,号翕泽。湖南善化(今长沙)人,嘉庆十二年(1807年)中进士,道光二十年(1840年),内召为太常寺卿,深受皇帝信任。唐鉴服膺程朱之学,是当时义理学派的巨擘之一,蜚声京门。唐鉴潜心研究性理之学,继承了北宋理学大师程颢、程颐兄弟和南宋理学大师朱熹,和清代大学士倭仁同以理学相号召,视程朱理学为正宗,视陆王心学为叛道,有“理学大师”之美誉。所谓程朱理学正是以湖南人周敦颐为开山。当时许多知名学者都曾问学于他。道光二十年,曾国藩拜唐鉴为师,对曾国藩一生行事、修身、做学问都有深刻的影响,有“昭然发蒙”作用,可以说是曾国藩初登程朱理学之门的引路人。
作为一个湖南人,唐鉴对程朱理学的推崇和维护,恰好也是对周敦颐学术思想的传承和弘扬。他将周敦颐非常强调的“诚”和“静”结合起来,主张存诚主敬的修身主张和守道救时的经世主张。湖湘学风能在晚清末季独振一时,蔚成一派,唐鉴有着莫大的贡献。
唐鉴的学术文化思想最引以为傲的便是影响了曾国藩、罗泽南、胡林翼等一群经世救时的湖湘中坚人物。
在进入程朱理学大门之前,曾国藩所学无非是科举考试所需的四书五经,算不成学术体系。是唐鉴把他引入理学大门。
曾国藩自述,“至镜海先生处问检身之要、读书之法,先生言当以《朱子全书》为宗。时余新买此书,问及,因道此书最宜熟读,即以为课程,身体力行,不宜视为浏览之书。……云云,听之昭然若发蒙也。”师从唐鉴后,曾国藩以主敬、静坐、早起、读书不二、读史、谨言、养气、保身、日知所亡、月不知所能、做字、夜不出门12条为课程,按理学的要求进行严格的身心训练。
唐鉴还告诉他,“检身之要,主要是八个字,即:检摄在外,在‘整齐严肃’四字;持守与内,在‘主一无适’四字。至于读书之法,在专一经,一经能通,则诸经可旁及;若遂求专精,则万不能通一经。”曾国藩听了之后,接着问起为学之道。唐鉴说: “为学只有三门:曰义理,曰考核,曰文章。考核之学,多求粗而遗精,管窥而蠡测;文章之学,非精于义理者不能至。”
唐鉴于义理、考据、辞章之外,提出一个 “经济之学”,但他认为“经济之学即在义理中。” “经济不外看史。古人已然之迹,法戒昭然。历代典章,不外乎此。”
经过唐鉴逐一指点,曾国藩于学问之道和修身之法似乎一下子全明朗了。唐鉴还告诉他,督促自己修身的最好办法就是记日记。于此,曾国藩终身行之不弃。
自兹以后,程朱理学又多了一个大儒,湖湘学术又有了一个转折式人物。周敦颐所开启的学脉,经唐鉴之后又更进一层,“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曾国藩更加突出经济之学的意蕴。他把“经济”单独列出,使之与“义理”、“考据”、“辞章”并列。他指出,“有义理之学,有辞章之学,有经济之学,有考据之学。义理之学即宋史之所谓道学也,在孔门为德行之科;辞章之学在孔门为言语之科;经济之学在孔门为政事之科;考据学即为今世所谓汉学也,在孔门为文学之科,此四阙一不可。”
程朱理学,被后世的学子攻击得体无完肤,被认为是最腐朽、最空虚、最无用的学问。被认为是只尚空谈,钻研于故纸堆中,于实践百无一用。
这固然是对程朱理学的误解,更是对湖湘学术中的经世传统的无知与无视。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知与行的问题很早就是一个两难。到底是知先行后,知难行易,还是行先知后,知易行难,不少学者纠结于其中。而这个难题在湖湘学者身上却得到了完美的统一,如湖南衡阳的王夫之,就把它统一成“知行合一”的重要命题。
这也为后世理学的经世主张大倡开辟了一条新路,唐鉴、曾国藩之所以能“发明”经济一章,于王夫之的引领有着重要的关系。于是,儒学(特别是理学)就成了经世之学,它完全区别于乾嘉汉学(唐鉴就坚决抵制汉学),因此理学特别是湖湘学术中的学人就格外强调“行”,也就是实践的意义。
《尚书》提出了知易行难的观点:“非知之艰,行之惟艰”;孔子说“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这都是偏重于行。但是,另一面是不知者不行。力行固然是君子的一个标志。看一人品质如何,要“听其言而观其行”,以实际行动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但是一个懵懂无知的人如何去行?
正确的行动需要用正确的理念去培植、去引领,而正确的理念正是塑造一种高尚的品格的基石,曾国藩的例子告诉我们,要力行,先得有“知”、正确的“知”。曾国藩继承了湖湘传统中的重知重行、知行合一思想,二者并不偏废。他讲究力行,不说空话,“知一句便行一句”。不仅要“常常行之”,还要事事行之,办事“宜就所当所务者次第施行,做一件算一件,行一步算一步”。曾国藩一生各方面的成就,都体现了知与行的统一。
于廉政方面,曾国藩深受唐鉴启发的,便是唐鉴教他如何思过改过。
唐鉴说,圣人思过重在慎独,慎独的工夫重在慎字上。“独”尚能省察,独而不慎,无以思过。接下来,倭仁又告诉他,“研几”工夫最重要,就是内心深处每一个念头的活动;每一个念头都自己察知,叫做“知几”,与“慎独”的意思差不多。于是,曾国藩开始了他“慎独”的修身历程。
而曾国藩“慎独”的做法,是从“静坐”开始做起。他从每天的“静坐片刻”发现自己的不足,从中尝到了甜头,悟出了“‘静’字功夫要紧。大程夫子是三代后圣人,亦是‘静’字功夫足。王文成亦是‘静’字有功夫,所以他能不动心。若不静,省心也不密,见理也不明,都是浮的。……素有忿狠不顾习气,偏于刚恶,既而自究所病,只是好动不好静……务当力主求静,使神明如日之升……知此而不行,真暴弃矣!真小人矣!”
有了理学的洗礼和修身历练的曾国藩,等于涤旧更新,脱胎换骨。
曾国藩回忆起来多年前他在湖南乡下“打秋风”的经历,开始颇为悔恨:
“我自从己亥年(即道光十九年)在外把戏(即打秋风――笔者注),至今以为恨事。将来万一作外官,或督抚,或学政,从前施情于我者,或数百,或数千,皆钓饵也。渠若到任上来,不应则失之刻薄,应之则施一报十,尚不足满其欲······以后凡事不可占人半点便宜,不可轻取人财,切记切记!”
也就是说,曾国藩那一年收到的这笔钱,将来极有可能以十倍的代价偿还。这笔帐,曾国藩终于算清楚了。
不可占人便宜,不可轻取人财,是曾国藩经济危机感的写照,也是他悔悟之后的立誓和觉悟。
他“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官事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也就是从此立下做官以不要钱为本的心志。
做官的人,做大官的人,做官做久了的人,一是容易骄傲,二是容易奢侈。因此,曾国藩时常自我反省,提醒自己戒骄戒奢,还常常以此教育弟弟与子侄。
曾国藩自我反省到了什么地步呢?他曾在日记里记载,“昨夜梦人得利,甚觉艳羡。醒后痛自惩责。谓好利之心形诸梦寐,何以卑鄙若此,真可谓下流矣!”
曾国藩这样的反思,并不是说说而已,而是有着他坚定的理学修养作支撑。联想起我们今天部分领导干部,远不如他。现今很多领导干部喜欢读曾国藩,可是我们发现,他们读曾国藩,并不是想要学他如何廉政,而是想学他如何做官、升官?想学他如何做官倒也未尝不可,可是他们想学的是他如何在做官中施展权术、权谋,这就完全走入了歧途,倘若他们真正认识了曾国藩思过、改过的经历,不知他们心中有愧否?
意志有坚韧、庸常之别,境界有高远、平庸之分。有高远的境界、坚韧的意志,就有明确的生活目标,远离腐败与堕落的陷阱。“廉政”意志与成圣境界一旦树立,就会变成行动的方向与动力,没有高尚的成圣境界和坚韧的“廉政”意志,即使成天高唱廉政歌,也照样会落入腐败与堕落的陷阱。这些年来查处的贪官中,有多少是高唱廉政歌、大喊“向我开炮”的高手,其实有的都是在用“廉政”二字为自己的腐败作掩护。“想到广西还有七百万人没有脱贫,我这个当主席的睡不好觉呀!”如此忧国忧民的“反思”,你能相信是出自一个贪污受贿四千万元的巨贪高官成克杰之口吗?
*立志行廉,成圣之基
世人明知做官是要亏本的买卖,还是人人都想做官。明清历代皇帝大概是看中了国人的软肋,所以低薪制一直实行下来。
早年的曾国藩也一心想做官,然而,他从理学的圣坛里漂洗一番后,却开始打起了别样的主意,他要学做圣人:不为圣人,便为禽兽。
唐鉴那句“经济不外读史”的告诫,似乎使他突然明白了:“然处大位大权,而兼享大名,自古曾有几人?能善其末路者,总须设法将权位二字,推让少许,减去几成,则晚节渐渐可以收场耳。”
大官大位,大权大名,原来不过是帝王们设下的一个个局、一只只圈套,把天下英才圈在其中,任其驱使罢了。
你在用官位引诱、圈套我,我偏偏不上这个当,不感兴趣。做圣人就不一样了。
圣人不是朝廷所封赐,而是靠德行所取得的。
是驰逐于外在的功名,还是修治于内心的涵养,这是天理、人欲的分水岭。曾国藩要把天理与人欲有机地融合起来,合成一个“圣人”。
所以,这样一来,他便打破了帝王们巧手布下的软局,突破了那个世俗利禄交织起来的强大的樊篱。
当然,官还是可以继续当的,但当官绝不能成为自己人生终极目的,只不过是有了官位,就有了一个谋事的平台,多了些做事的机会,于德行大有好处,是力行自己所知所学的重要途径。否则,即使做了高官,“久居高位而德行学问一无可取,后世将讥议交加,愧悔无极。”
而一个“廉”字自古以来便是官德的一个标杆。
而要做到一个“廉”字,就必须与欲望为敌。曾国藩的大半生就是在与欲望为敌。
直到如今,他的故居富厚堂上还刻着他亲自命名题写的“八本堂”几行大字:
读书以训诰为本,作诗文以声调为本,
事亲以得欢心为本,养生以戒恼怒为本,
立身以不妄语为本,居家以不晏起为本,
做官以不要钱为本,行军以不扰民为本。
这“八本”,其实归结到一个字,就是“志”。无怪乎,一代伟人还称他是有着大本大源的人。
平时,曾国藩常常在与兄弟、儿子的书信中提倡“盛时常作衰时想,上场当念下场时”,“要晓得上岸”等朴素思想,并书写对联、匾额自勉共勉,常怀律己之心,永远保持清醒头脑,而不致自毁长城、步入歧途。
曾国藩“不要钱”的思想,源于他祖父曾星冈的家训。道光十八年,曾国藩考中进士,入翰林院。他十二月回家,贺客盈门,连日不绝。事后,祖父对他父亲麟书说:“宽一虽点翰林,我家仍靠作田为业,不可靠他吃饭。”
同治五年六月,曾国藩与九弟已封爵开府。曾国藩想起祖父一席话,便深情地对九弟说:“这一句话最有道理,从今当以此话为一生的教导。”
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官事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此时侍奉高堂,每年仅寄些许,以为甘旨之佐。族戚中之穷者,亦即每年各分少许,以尽吾区区之意。盖即多寄家中,而堂上所食所衣亦不能因而加丰,与其独肥一家,使戚族因怨我而并恨堂上,何如分润戚族,使戚族戴我上堂之德而更加一番钦敬乎?将来若做外官,禄入较丰,自誓除廉俸之外,不用一钱。廉俸若日多,则周济亲戚族党者日广,断不蓄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则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故立定此志,决不肯以做官发财,决不肯留银钱与后人。若禄入较丰,除堂上甘旨以周济亲戚族党之穷者。此我之素志也。
曾国藩痛下决心,修身立德,把“内圣外王”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毅然将原字伯涵改为“涤生”,按照他自己的解释,“涤”就是“涤其旧污之染”,“生”即“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意即告别旧我,走向新生之意。他又给自己定下了一条座右铭:“不为圣贤,便为禽兽:不问收获,只问耕耘。”曾国藩由于立志于“澄清天下”,救国救民;立志而后,便持之以恒,铢积寸累,自然成功;反省自我,哪怕是前有猛虎,后有毒蛇,面对三军,也要“我虑则一”,毫不苟且;对自己的言行,要禁绝“巧语悦人”,对人对己都要但坦荡荡,不自欺、不欺人。
2、曾国藩廉政思想与实践
1)曾国藩面临的困境
果然,脱胎换骨之后的曾国藩,一路上反而官运亨通。38岁那年就做到了副部长,礼部侍郎。
但是,做京官,虽然是担任部长,那都要亏本。曾国藩并没有因为职位提升,收入提高,经济状况而有所改善――做高官的开支自然也大了。这个时候看不出曾国藩的“廉”字工夫,因为你想贪也成不了大器;不贪也显不出你的例外。
算到此这止,曾国藩已经做了十年京官,欠下了一屁股外债,他也有十年没有回家看看了。“常回家看看”这样的条规对他没用。因为,即使是副部长,也回不起家。不是买不到春运的票,而是根本没钱买“票”。
咸丰二年,副部长曾国藩终于等到了一次离京出差的机会。
副部长想出差,也要考试,也要等几年。
这次算是如愿以偿,天遂人愿,到江西主持乡试。
江西离湖南近啊,可以一举两得,既名正言顺赚一笔差旅费,改变一下拮据的状况,又可顺路回家看看。
然而,这一次,曾国藩高兴得太早了。
就在他得到出差命令的当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还不知道。
这消息要等他走到安徽太和县时,才接到家乡送来的讣告。五内俱焚啊。真是。
这一下,不仅到手的钱赚不到了,而且还得回家休息三年。
问题还在于,到手的钱没了,家还得回,哪来的钱?
没办法,筹钱吧。他借路过江西的机会,在省城九江多呆了两日,因为这个时候,他的身份仍然是江西省乡试正考官,朝廷的命令还没有到得那么快。
这二天,他收到了江西省城的奠定千余两,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钱到手后,立即抽出三百,还掉北京催得最急的欠帐。
本来这个时候,他的朋友也欠他总数近千两的钱,但心道厚道、急需钱用的曾国藩反复嘱咐儿子切莫催要。
曾国藩回家守孝,也彻底结束了他的京官生涯。
他在京城的欠帐,直到做了总督多年之后,才慢慢还清。
然而,没过多久,也就是刚刚料理完母亲的丧事,又一道圣旨改变了他的命运。这一次,他被要求终止守孝,就近在家乡湖南的省会长沙组织团练,对抗从广西杀过来的太平军。
人算不如天算。
正是这以后的事,让曾国藩有实践自己“廉”字工夫和圣人志业的机会。
咸丰二年腊月十七日,离过年只有十三天了,曾国藩告别了家人,前往省城长沙,开始了他新的征程。
一夜之间,由一个在籍侍郎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军队统帅,曾国藩这个变化够大的了。
然而,摆在曾国藩面前的,却是一幅恐怖的局面。晚清军队从上到下弥漫着一股向钱看的风气。他自言:“武牟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
大清王朝的国家军队有两支,一支是八旗,主要拱卫京师;一支是绿营,散布全国各地,相当于近世的警察。这个天朝体制是没有国防军的概念的,因为它是闭关锁国的,无需国防军,天朝大国,四方来朝,只需要对内防止汉人造反就成了。
朝廷尽管有着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正规军,然而,这支军队却无法真正的作战。此前与数千英国远征军多多少少打过几次正面交道,可是双方一接触,清军士兵就只好作鸟兽散。为什么?其原因就是军队已经腐败到“丧尽天良”。清军士兵普遍都有第二职业,或经商,或种地,或做手艺,还有甚者,到处敲诈勒索,为恶一方。这样,当兵反倒成了第二职业。
那么,这种情形朝廷知道不知道呢?我们从朝廷的一些正式文件中可以经常读到这样四个字:各省皆然。
就是各个省的军队都是如此,没有例外了。朝廷已然深知。
这样一支丧尽天良的军队,同样起缘于低薪制。
举例来说,绿营兵的月收入是一两三钱六分,米三斗。清朝初年物价低,康熙年间一两银子可买谷二三石。这些钱是能够养家糊口的。乾隆中后期,米价涨到了一石二两;嘉庆道光年间,每石丰岁二两,俭岁三两,荒岁四两。这点钱要养家糊口就很困难了,况且,他们还有一个义务,要负担自己的主要武器装备甚至马匹,朝廷是不给的。
如果再算上各级军官克扣军饷,那么士兵到手的只剩下一个零头。
军官收入也不高。从一品提督,军队里面等级最高的职位,正工资81两,养廉银880两;正四品都司,正工资27两,养廉银300两;正六品营千总,正工资14两,养廉银140两。
请记住,这是年薪。
这就是又要马儿跑,又想要马儿不吃草。大清皇帝津津乐道的“永不加赋”,换来的将是国家社稷不保,军无斗志。曾经兼任过兵部侍郎的曾国藩,就已发现军队里面马皆骨立,鞭策不前。弓箭朽杯,火器钝敝。至于军演如同儿戏。
因此,面对此情此景,林则徐说了一句真话:“虽请诸葛武侯来,亦只是束手无策。”
曾国藩不是诸葛武侯,尽管后世有人把他比作诸葛武侯。
2)自概自律、树人立法
曾国藩一到省城长沙,就感觉到了军中上下弥漫着的这股向钱看的浊气。
或许正是这股浊气,激发了曾国藩的灵感。
要治理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必须先刹住这股风。而要刹住这股风,就要大力开展廉政建设。
然而,此时的曾国藩,严格地说来,不是一个官,他自己形容自己的处境是“非官非绅”,说是官么,既不是京官,也不是地方官。或者说,他的编制在中央,是一介在籍侍郎、前任副部长;然而,他做事却是在地方。有事权却并无职权,怎么搞廉政建设?
那么,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搞自己的廉政建设,自概自律,做出一番榜样来,以便去影响、引领身边一批人。
换句话说,他只能搞搞廉政文化建设,动真格的,只能等待时机。
于是,以忠诚为天下倡。
于是,当官以不要钱为本。
这样一些异样的口号便一个个从曾国藩嘴里喊出来。
曾国藩深知,要在湘军中开展廉政建设,必先从身为统帅的自己做起。
从组建湘军到平定太平军之乱,曾国藩始终独揽财政大权,“十余年来无论支发何款,无不亲自裁度。”
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他解释道:
“同治二三年间统军至十余万人,欠饷至十五六个月,从未有兵勇向粮台索饷闹事者,一由于粮台之银随到随发,从无存留;一由于发饷之际,概由微臣斟酌,不与委员相干。于是,差免于浮冒之弊而即以取信于将士之心。”
尽管欠饷达一年半之久,但湘军中从未有过兵勇闹饷之事。其原因就在于财政大权于曾国藩一人掌管,实行“一支笔”,既使得军饷能够由统帅及时下发,与下属无干,下属也就无法从中作弊,这样就取信了将士之心。
从咸丰三年创建湘军到同治七年战事斟酌结束,曾国藩先后报销军费3500万两左右。这中间,他随便一弄,变成天下首富是不成问题的。
可事实是,支配的钱多了,寄回家里的钱,反而越来越少。
咸丰五年,一分钱都没寄回家。
此后,每年寄回家中的钱一般在100两之数。
这就是“当官以不要钱为本”的写照,这就是搞自身的廉政建设。
第一, 当然是为了恪守“当官以不要钱为本”,以号召吾乡之豪杰,明不欲自欺之志。
这显然是承继了湖湘文化传统中的“立诚”,是“出淤泥而不染”。
第二,是深知廉洁对于战斗力的重要性。只有立定不要钱、不怕死之志,才能组织起一支真正有战斗力的队伍。
曾国藩说:欲服军心,必须尚廉介。
一介儒生,平生既没有半点军事经验,又无全胜的把握,如何征服军心?只有大力推崇廉洁。反过来说,就是一个百战百胜的名将,恐怕要服军心,也得推崇一个“廉”字。
曾国藩还认为:为将之道,谋勇不可强几,廉明二字则可学而几也。牟勇之于本营将领,他事尚不深求,惟银钱之洁否,保举之当否,则众目睽睽(眈眈),以此相伺;众口啧啧,以此相讥。惟自处于廉,公私出入款项,使阖营共见共闻,清洁之行,已早有以服众牟勇之心。
兵勇心目之中专从银钱上著意,如营官于银钱上不苟,则兵勇畏而且服;若银钱苟且,则兵勇心中不服,口中讥议,不特扣减口粮,截旷而后议之也。
当兵的人,对于将帅的本事大小各有各的看法,但对于银钱一事,可是个个心知肚明的,态度出奇的一致。人人眼里都盯着你这个将帅,看你在金钱上苟且不?真是“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不得不畏。
曾国藩用行动践行了他立志行廉、自概自律。
概,是古代量米粟时刮平斗斛时用的木板。量米粟时,放在斗斛上刮平,不使过满。所谓自概,相当于自律。他是这样阐述自概之理的:
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吾家亦盈时矣。管子云:斗斛满则人概之,人满则天概之。余谓天之概无形,仍假手于人以概之。霍氏盈满,魏相概之,宣帝概之;诸葛属盈满,孙峻概之,吴主概之。待他人之来概而后悔之,则已晚矣。吾家方丰盈之际,不待天之来概、人之来概,吾与诸弟当设法先自概之。
斗斛满了,有人刮平它;人满了,天会将之刮平。与其等天来刮平,让人来刮平,不如自己刮平。
天道是公平的,不会多给你什么,也不会少给你什么,你这里多得了一点,别的地方就会失去一点。明白这个道理的人,自然就不会去贪多求全。
老天已经给了曾国藩践行德行的机会,就不会让你贪得享受富贵。这个道理曾国藩懂了。
可是现代人不一定懂。
曾国藩进一步告诉人们,怎么来“自概”呢?他说:“自概之道云何,亦不外清、慎、勤字而已。吾近将清字改为廉字,慎字改为谦字,勤字改为劳字,尤为明浅,确有可下手之处。沅弟昔年于银钱取与之际不甚斟酌,朋辈之讥议菲薄,其根实在于此。”
要自概,只需要做到三个字就行了,“清、慎、勤”,清,就是清白;慎,就是慎独;勤,就是勤政。曾国藩又略加了改动。把“清”字改为“廉”字,把“慎”字改为“谦”字,把勤字改为劳字。这一改,确实更明白浅显易懂,而且有下手之处,易于做到。
他还举了他弟弟曾国荃的例子,说,老九尽管会打胜仗,为湘军为国家立下了汗马功劳,却之所以招致朋辈的讥讽、瞧不起,根子就在于他对金钱的取舍上不动脑筋。没有做好自概――“廉”、“谦”“劳”三门功课。如今把自概之道,浅显化为“廉、谦、劳”三字,应该好着手去做了。
且看曾国藩是如何做好这三门功课的。
第一功课是廉。
曾国藩把这个世道看得很透彻,真的“只要坚守一个廉字,就算做事偶尔有失公允,天也能谅。”他打了个比方,说:“去冬之买犁头嘴、栗子山,余亦大不谓然。以后宜不妄取分毫,不寄银回家,不多赠亲族,此廉字工夫也。”
生活中的曾国藩不是苦行僧过的却正是苦行僧的日子。“不要钱”,指的是不贪、不要非分之钱。他说:“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有此三者,自然鬼伏神钦,到处受人敬重。”又说:一般的人,都不免稍贪钱以肥私囊。我不能禁止他人的贪取,只要求自己不贪取。我凭此示范下属,也以此报答皇上厚恩。“不贪财、不苟取”就是曾国藩的信条,他一生的确如此。他是力图以此来树人立法。
身为将相、位高权重、声名显赫的曾国藩,始终保持一介寒士之风,节俭自律,不事奢靡,生活简朴。
(1)在饮食方面:
清廉自养是他服膺老庄的表现之一,是在养生之道上也信奉自然之说,反对服食贵重补品。曾国藩每餐只蔬菜一品,决不多设。虽身为将相,而自奉节俭,无异于寒素之家。时人以其每餐只菜一品,而呼之为“一品宰相”。曾国藩任两江总督时,曾巡视扬州一带,扬州盐商以总督至,特备盛宴,山珍海味,罗列满桌,曾国藩仅就面前所设数菜,稍食而已。饭后语人曰:“一食千金,吾不忍食,目不忍睹。”在南京城里,每见房东老人及其子孙,早餐时仅吃开水泡饭一碗,不得多吃。问之,则曰此曾国藩遗规也。
(2)在穿衣方面:曾国藩秉性节俭,衣服十分简朴,平时不衣帛,布袍鞋袜,多系夫人所做,衣服上常有补钉。他认为:“居家之道,唯崇俭可以长久,处乱世尤以戒奢侈为要义。衣服不宜多置,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他三十岁刚过时,曾制天青缎马褂一件,在家时从不轻易穿上,惟遇庆贺及新年时才穿一下,故藏之三十年,犹如新衣。他曾说:“古语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然以吾观之,衣亦不如故也。试观今日之衣料,有如当年之精者乎?”曾国藩之女崇德老人回忆曾说:在江南督署时,李鸿章请曾夫人和小姐吃饭,姊妹二人,仅一件绸裤,相争至于哭泣。曾国藩闻之则安慰曰:“明年若继续任总督,必为你添制绸裤一条。”时崇德年幼,一闻此言,便破涕而笑。
(3)在住行方面:他床上铺草席、盖土布,家中老屋,已有百余年,由于家中人口增多,同治六年,曾国藩为家人修理旧屋花钱七千串而不安,写信责问弟弟:“即新造一屋,亦不应费钱许多。余生平以大官之家买田起居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尔行之。凡居官不可无清名,若名清而实不表,尤为造物所怒。”白杨坪曾家老屋,已百余年,曾九帅(曾国荃)以家中人口增多,另建新屋一栋,费资三千余串。曾国藩闻之,大不高兴,去函责弟说:“新屋落成之后,搬进容易搬出难,我此生决不住新屋。”曾家两兄弟任总督、巡抚,花了三千多串钱,曾国藩便发誓不住新屋,并谓搬进容易搬出难,所见至为深刻。即曾国藩尝谓“花未全开月未圆”之意,实堪玩味。
(4)在开销方面:做到湘军统帅和两江总督之后的曾国藩,与在京城为官时大不一样,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部下,应酬越来越少,衣服也越来越简单,有点不修边幅,开支也大减。他的女儿出嫁时,他规定办嫁妆的钱不得超过两百金。每月给妻子欧阳夫人的零花钱少得可怜。
赵烈文第一次见到的总督是这个样子: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同治二年,戈登到安庆拜访总督,发现“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渍。
中治六年,曾国藩到赵烈文家里谈事,脱了马褂放在榻上,赵烈文拿起来一看,佛青洋呢面布里琵琶襟,极短而小,盖寒士所不屑衣者。为之太息不已。
同是这一年,赵烈文去见曾氏,正好他的侍卫官拿着一张纸来请示。赵问是何物,曾说,足下猜猜看。赵不敢猜。曾告诉他,此吾之食单也。每餐二个主菜,三个小菜。极其寒酸。
问他,署中好久不见你吃鸡鸭了,有火腿吗?曾告诉他,没有。
同治元年幕僚方宗诚见到曾,他描述曾的卧室:
当公夫人未来皖时,宴彭雪芹侍郎于内室,招予陪饮。见室中惟木榻一,竹床二,竹枕二,此外一二衣箱,无他物也。
赵烈文的记载也佐证了:
今日直诣相国卧室,葛帐低小,布夹被草蕈而已。旁有二小箱,几上陈设纸笔之外,无一件珍物。吁,可敬哉!
然而,他对自己小气,对湘军将士却向来大度。一方面,他给湘军将士开高工资。湘军陆军正勇每月口粮四两二钱。营官月薪水银五十两,每月另给办公费一百五十两。营官的工资相当于一个正三品参将的两倍半。所以,李续宾是湘军中一个清廉之将,带兵六年,可以积攒起数万金。
另一方面,他对战争中阵亡、受伤的将士们额外抚恤,以奖掖忠诚,鼓励人心。
曾国藩坚持宁可肥公,不可肥家。他自己的合法工资,算起来非常可观,他带兵12年,合法工资64800两,(年收入5400两),他担任总督以后,情形又有所变化。两江总督基本工资年收入155两,合人民币31000元,月薪2500元,和今天省部级干部的职务工资2510元相当。养廉银18000两。
可是他越是经手的钱多,越是很少寄钱回家。那么,他一生又积累了多少钱?他的收入用到哪里去了呢?
据同治七年他在家书中的记载,他一共积攒起18000两。这个数目,只是相当于朝廷发给一个总督一年的养廉银。
那么,他的钱哪里去了?
一是日用开支。人口多。还有亲戚要照顾。曾国藩向来有同情心,对亲戚朋友多有支助。
二是晚年本人和夫人、家人疾病多,药费开支大。同治十年,次子纪鸿的次子得了白喉,结果这一年的养廉银花光不说,还借了外债,只好令纪泽减少厨房开支。
三是工作人员的开支。总督身边往往有幕僚、书吏、仆役、家丁,这些人属私人聘用,国家不给钱的,得由总督自掏腰包。他拥有晚清最大的幕府。
清朝的财政制度规定,地方财政大部上交中央,留小部存地方,总督有很多费用无处报帐,就只能自掏腰包。比如对士兵的奖励,中央不管的。
另外,总督与皇帝的通信,汇报工作,特别是机密文件,往往有多人护送,这些费用,中央不管。当时有一个广西巡抚,他记了一个帐单,往中央送文件,每次2人,路费100两,他任内一年半送了18次,花了1800两;普通表章,每次路费40两,任内送了13次,共520两。
雍正年间,直隶总督向中央汇报,他一年需要24900两才能勉强过活。晚清物价上涨有2-3倍,战时更加。
做总督也有划算着去,为了补充亏空,往往得靠规费。包括下级官员、下级部门节日送礼、见面礼、贺礼、谢礼。还有就是收税时,地方另加的附加税,清朝叫耗羡。就是路上的损耗。收多收少,中央没有规定,没有标准,全凭地方官。
这些钱可以用来维修办公用房,添置办公用品,或者给幕僚发工资,发奖金。
无良心的就纳入个人腰包了。
林则徐算是一个清官了吧。他在担任陕西巡抚时,道光二十六年,陕西发生重大灾荒,国家的军粮都停征了,然而,陕西的规费却没有停征。陕西粮道张集馨记载,这一个,林则徐收了每季白银1300两,三节两寿超万两。
没办法,没这个钱,这个官就当不下去。
连皇帝都对这个表示理解。只要合理,莫过份,就是好官。
在曾国藩做两江总督以前的总督,规费收入“为最,一年三十万”。
四是用于军队开支,湘军由于没有固定的军费来源,军中欠饷很常见,很严重,危急关头,不得不私款公用;再就是打仗总有很多人受伤、有人牺牲,中央虽然有专项经费,但远远不够,得自已想办法。曾国藩是个极重旧情的人,打仗经年,昔日的一些好友,或战死,或病死,留下孤儿寡母的,曾国藩或把他们接到自己任上,妥为照顾,甚至聘请家庭教师,或每年都给他们寄钱。有的下属平时虽然交道不多,殉职以后,曾国藩感其忠义,怜其家贫,也坚持每年寄钱给其家属。
这些钱,用的都是他的养廉银。
五是用于地方公益,包括周济战争中受害的绅民。比如他还捐建书院,组织刻书、译书,都需要花钱。如他的译书局,大量翻译西方科技著作。又整理刊刻乡贤王夫之的遗著,编成《船山遗书》。军人办学,是湘军开创的一项大的功绩。一向不炫耀的他有一次对弟弟曾国荃说,我在外立志以爱民为主,在江西捐银不少。碰到特别紧急情况,总督还得自己捐款。
他的门生,后来做外交官的薛福成也说:
(曾国藩)本身清俭,一如寒素。官中廉俸,尽举以充官中之用,未尝置屋一廛,增田一区。疏食菲衣,自甘淡泊,每食不得过四簋。男女婚嫁,不得过二百金,垂为家训。有唐杨绾宋李沆之遗风。而邻军困穷,灾民饥馑,与夫地方应办之事,则不惜以禄俸之赢余,助公用之不给。
曾国藩死后,他留下的那一万多两银子,光办丧事就用去了大半。
死后五年,他的小儿子曾纪鸿因家人病重,缺钱医治,托左宗棠向远在新疆的刘锦棠(湘乡人,首任新疆巡抚)借钱。左宗棠念及旧情和乡谊,自己掏了三百两送给纪鸿。并写信告诉自己家中人:以中兴元老之子,而不免饥困,可以见文正之清节足为后世法矣。
虽然湘军采用高薪,然而,十年征战下来,其耗费的总军饷却远远低于绿营。以最低的投入取得了最好的效果,这正是湘军廉政建设成果的最好证明。
树人立法,还包括他在军中严惩贪污。一旦发现贪污中饱私囊之行为者必严惩不贷,从不姑息。如湘军副将杨复成、彭得胜等因克扣军饷,被当即正法。
“当官以不爱钱为本,廉洁自律,方能上对得起天、皇上、国家,下对得起百姓、亲友、子侄。”曾国藩通过自身的树人立法,终于打造出一支生死相救、共赴国难的军队。
湘军风气,自此不同。
赵烈文第一次来到湘军祁门大营,看到湘军风貌如此:
闻营牟言营中规矩甚严,黎明即起,每日二操,武牟皆令赤足穿草鞋,营中无一人吸食鸦片者。合营办事及供役,悉用官牟,无私从一人。应酬简易,巡捕官白事,长衫而已。帅亦躬尚约素,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与士卒卧起同时,不苟安逸。每夜常私出巡行察听,更号有违误者,亦不加严责,好语训诲而已。民间辞讼,虽细必亲,小民直至督辕递呈,无一钱之费,其忠清艰苦,至于如此,可为流涕。
过了一个多月,他又巡视大营进一步佐证了此前的印象。
曾国藩树人立法,可歌可泣、可圈可点的是还带出一批宁可肥公,不可肥私的湖湘廉将、廉官。
如湘军统帅之一、官至湖北巡抚的胡林翼,这样评价湘军将士,他说:涤师(即曾国藩)清节冠时,凡湘人如罗山(罗泽南)、迪庵(李续宾)、厚庵(李续宜)、璞山(王錱)、荫渠(刘长佑)均不以军饷自肥。
其实,胡林翼本身就是这样一个廉官。曾国藩称他“赤心以忧国家,小心以事友生,苦心以护诸将”。胡林翼49岁那年病逝,闻得消息,从不掉泪的孤傲汉子左宗棠放声大哭。
胡林翼说:“吾辈做官,如仆之看家,若视主人之家如秦越之处则不忠莫大焉”。这恐怕是中国人讲的公仆意识的较早源头之一。因而,他誓言“绝不以一钱自肥以贻前人羞”,后来他担任湖北巡抚,成为湘军领袖,直到生命终结,自始至终贯彻 “武官不怕死,文官不爱钱” 的这一信条。他在遗嘱中交代:“我死后,诸君送我的奠银,都要全部用来建设好书院,而不要拿去挥霍!”
而同时,在湖北巡抚任上,胡林翼着力整顿吏治,改革弊政。他对湖北的官僚队伍进行严格的甄别,严参不法官吏,革除各种积弊。那些不做事,贪图享受的、做坏事,贪污受贿的、贪生怕死,作战不力的三类官吏纷纷被他参劾。他曾经创下一次就撤换了30多人的壮举。极大地扭转了湖北的官风。在严惩不法官吏的同时,他以更大的精力投入到选拔人才、补充官僚队伍上来。他选人的标准是重气节,重本领,不拘一格,力图人尽其才。此后,湖北的风气为之一振,官员的面貌为之一新。引得曾国藩大为赞叹:“胡公功在天下。变社会风气为第一,而荡平疆土二千里次之。”
他也是曾国藩征战太平军期间合作最舒心的搭档,也缘于二人有着同样的理念。
曾国藩说,楚军之地皖北者,如公(李续宜),如厚庵、雪芹,固不待言,天下之人均信之,且深信之矣。即近日小统,如成,如梁,如萧,如吴,如余,均非贪士,勇额不虚,临事亦不怯。如此正派风气,天下之贼何患不平,饷又何患不集哉。
具体说到李续宾李续宜兄弟,湖南涟源人,湘军大将,人称他们“皆以清洁自矢,廉俸薪资,悉供军用;家无长物,环睹萧然。”
湘军水师大将杨岳斌,湖南吉首人,一名杨载福,后官到福建水师提督、陕甘总督,仁厚敦笃,寡言语,治水师十余年,既归,家仅中产,怡然奉亲。初起末牟,晚渐通文学,能诗。江宁捷后还乡口号曰:藉问归来何所有,半帆明月半帆风。
彭玉麟,湖南衡阳人,湘军水师大将,后任兵部尚书、清军水师统帅。他有著名的三不要,广为人知:不要官,不要财,不要命。他一生六次辞官不要,但最后还是做到两江总督、兵部尚书,他自奉甚俭,平日布衣蔬食,还把本来纳入私囊的银子大笔捐出,用于公用或慈善事业。船山书院即是他一手捐建。战后还乡,他将自己应得的六十万两银子全部留作公用,一分都没有带走。后来清政府组建长江水师,他任首任长江巡阅使,每年巡视长江水师一次,为“得专杀戮,先斩后奏”的钦差大臣。他所到之处,闻其将至,长江水师上下为之整容。
不光高级军官如此,湘军中的中下层军官也都保持着清正作风。
曾国藩树人立法,所坚守的便是“以天下之至诚,破天下之至巧”。这与周敦颐讲究的立诚、从拙如出一辙。可以说,曾国藩树人立法,立志行廉的做法,正是高举湖湘文化“莲图腾”的旗帜,践行着湖湘文化的清洁精神。
第二功课是谦。
骄傲自满是人生的大敌,盛气凌人是人际交往中的败笔。《尚书·大禹谟》曰:“侮慢自贤,反败德。”以自满对己,则止步不前;以自满待人,则贵己贱人,导致人际关系的紧张。自满者必自贵,自贵者必贱人,人与人之间不能相互尊重,就不可建立起和谐的关系。要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就必须打掉傲气,谦逊待人。谦逊就是对自己的短处和不足有高度的自觉,永远以自己的短处和他人的长处相比较,虚心向他人学习,以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自满自足的人总是只见自己的长处和他人的短处,总觉得自己什么都好,而别人一无是处,于是自高自大,瞧不起任何人。而谦逊的人能发现他人的优点,虚心向他人学习,集众人之长,补己之短。谦逊作为一种美德,既能在人际交往中体现出对他人的尊重,同时,它又表现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积极的进取精神。但是,道理可能人人都懂,但真正能不能做到又是一回事。很多人之所以做不到,很大程度上在于“不自知”。
对此,曾国藩说道:“凡目能见千里,而不能自见其睫,有音容笑貌之拒人,每苦于不自见,苦于不自知。”眼睛能看到千里之外,却看不到自身的眉毛。看人能,看自己却不能,这是人的通病。有时候言谈举止之间,不自觉地拒人千里之外,就是一种骄一种傲,但当事人看不见,不自知。
年青时候的曾国藩同样也犯此种毛病,其祖父星冈公就曾当面指出过。曾国藩离家进京之前,他侍奉祖父于阶前,向祖父请示:“此次进京,求公教训。”星冈公说:“你的官是做不尽的,你是才是好的,但不可傲。‘满招损,谦受益。’”这段话对曾国藩影响很深,多年以后,他回想到这,仍如同“耳提面命”。
道光年间,他在京做官,年轻气盛,时有傲气,“好与诸有大名大位者为仇”;咸丰初年,他在长沙办团练,也动辄指责别人,与巡抚等人结怨甚深;咸丰五六年间,在江西战场上,他又与地方官员有隔阂。咸丰七八年在家守制,经过一年多的反省,他开始认识到自己办事常不顺手的原因。他自述道:
近岁在外,恶人以白眼蔑视京官,又因本怕倔强,渐进于愎,不知不觉做出许多不恕之事,说出许多不恕之话,至今愧耻无已。长傲、多言二弊,历观前世卿大夫兴衰及近日官场所以致祸之由,未尝不视此二者为枢机。
官场上的磨炼,再加上自己的悟道,曾国藩后来醒悟过来,便谈了一段颇能启人深思的话:
谦之存诸中者不可知,其着于外者,约有四端:曰面色,曰言语,曰书函,曰仆人属员。沅弟一次添招六千人,季弟并未禀明,径招三千人,此在他统领所断做不到者,在弟尚能集事,亦算顺手。而弟等每次来信,索取帐棚子药等件,常多讥讽之词,不平不语,在兄处书函如此,则与别处书函更可知矣。沅弟之仆从随员颇有气焰,面色言语,与人酬接时,吾未及见,而申夫曾述及往年对渠之词气,至今饮憾。以后宜于此四端痛加克治,此谦字工夫也。
一个人内心是不是谦虚,别人看不出。但可以从外在的表现中看出来。一是人的面色,二是人的言语,三是书信,四是身边的人。他拿九弟曾国荃做例子,说老九在自己的大哥面前尚且多讥讽之词、不平之语,那么在别人面前就可想而知了。这就是骄气傲气,自己不知道,但别人感受很深。
骄者傲者极容易助长贪婪之气,极容易丧失公平办事之心。在同事、下属、百姓面前居功自傲、气焰嚣张,必然听不进任何不同意见,作风霸道武断,失爱民爱人之心,易出贼民害人之举。这种人即便不贪一分,也是民之大贼。
因此,曾国藩告诫老九,要从脸色、言语、信函、近人四端上努力克制,做好谦字工夫。不但做人要谦虚谨慎,出仕为官更就要戒除傲气,虚怀若谷,采纳他人谏言。位高权贵并不代表自己一定强过手下之人。只有虚怀纳言,才能聚众人所长补己之所短,为国家大计出力。
他对弟弟的要求无疑是发自肺腑之言,不是作秀,也不是宽己严人。在两江总督的衙署厅前有一幅对联,就是曾国藩初到南京办公时亲笔题写的:
虽贤哲难免过差,愿诸君谠论忠言,常攻吾短;
凡堂属略同师弟,使僚友行修名立,方尽我心。
“常攻吾短”,是因为虽圣贤也难免有过错,而不自知,没有别人指点,过错就不会自去;“方尽吾心”,是因为大家都是师弟僚友,自应互相帮助,修行立名。如今那些死不认错的官老爷、永远正确的党大人,应该常读这幅对联。
敬畏天命,约束家人
面对高官显爵和生杀予夺的权力,以及复杂的政治环境,曾国藩极力培养自己的敬畏心。
他从历史镜鉴中发现,皇帝不怕臣子贪,就怕臣子不听话,肆无忌惮,挑战威胁到皇权。他也知道,历史上的贪官不一定都被抓,但是一个贪字绝对是皇帝架在臣子头上的一把达摩利斯之剑,随时可以落下来。
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牢牢把握住自己的天人支配权,培养自己的敬畏心,免去贪欲的引诱。与其让人家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如自己趁早不落入人家的手心,“小心安命,埋头任事。”
“命”、“天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深藏在中国人心里的一个结。天命在很多人看来是虚妄的,但曾国藩始终高举起天命的大旗:
“凡成功一事,必分一半功于天。”
“事功之成否,人力居其三,天命居其七。”
“凡办大事,半由人力,半由天事,吾辈但当尽人力之所能为。”
“古来大战争、大事业,人谋仅占十分之三,天意恒居十分之七。往往积劳之人非即成名之人,成名之人非即享福之人。……吾兄弟但从积劳二字上着力,成名二字则不必问及,享福二字更不必问及矣。”
“成败听之于天,毁誉听之于人,惟在已之规模气象,则我有可以自主者。”
“凡富贵功名,皆有命定,半由人力,半由天事。惟学作圣贤,全由自己作主,不与天命相关涉。”
“穷通由天作主,予夺由人作主;业之精与不精,则由我作主。”
把事功“三七开”,天命的因素居大半,这样,首先夺去了自己的大半权力、分去了自己的大半功劳,曾国藩就是这样一个笃信天命的人。笃信天命,却从不认命。其实是给自己树立一个敬畏的标杆。敬天命,则使人小心翼翼,不敢疏忽,不敢张狂。
人是要有所敬畏的,真正一个人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候,就会失去一切道德的、道义的、法律的制约,就会“秃子打伞无法无天”。历史上,我们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其最终的苦果,我们早就尝过了。
基于这样由笃信天命到敬畏天命,曾国藩对自己对家庭的所有着力点,都是围绕着一个自律自概来展开。
家庭是廉政的港湾,廉政是家庭永保平安的风帆。古往今来,多数为官不廉者多半与家人的不听约束有着重要的关系。对于这一点,曾国藩有着很深的体会。特别是他在做京官时,老四曾国潢就仗着他这个做京官的弟弟在乡下与知县大人称兄道弟,给人的印象和一般的官宦人家没有什么两样。
道光二十九年,曾国藩把天下家族划分为四大类:
一是官宦之家,一代享用便尽;
二是商贾之家,勤俭者能延三四代;
三是耕读之家,谨朴者能延五六代;
四是孝友之家,可绵延十代八代。
通过四种家族的区分,曾国藩坚定了要打造一个耕读孝友之家的心愿。他多次指出:
门第太盛,弟处处退一步,最为惜福远忌之道。
官气太盛。吾家子侄半耕半读,以守先人之旧,慎无存半点官气。
去除官气,惜福远忌,都是敬畏天命使然,是为了免除家庭的眼前灾祸。
不事家产,约束好家人,则是为了子孙后代的长远发展大计。
咸丰五年,四弟曾国潢在衡阳五马冲(岳父家)买了一百亩地,打算作为曾国藩的私产,曾国藩坚决拒绝。
他深知,奢侈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孙的发展。
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
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京师子弟子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
担任总督以后,仍坚持不置家产,他是根本不打算积银给子孙。
禁止家中奢华是他始终如一坚持的重大原则。“闻家中规模过于奢华。四轿,家中坐者太多,纪泽亦坐四轿,即弟亦只可偶一坐之,常坐不可。湖南现有总督四人,皆有子弟在家,皆与省城各署来往,未闻有坐四轿。恐家中奢靡太惯,享受太过,故不肯多寄钱物回家。”
因老九寄回银两太多,虽然半为兄弟五家之私,半为宗族乡党之公,但曾国藩仍然反对,强调公私有别:“为私家固宜少,即公事义举亦宜少。公私虽微有别,其由营搬银回湘乡则一耳。身家自奉固宜少,戚友馈赠亦宜少。人己虽微有别,其以公银作私用则一耳。”
他唯一奢侈的地方,就是给他的富厚堂建了一座超豪华的藏书楼。只有藏书他舍得花钱。
同治二年八月,纪鸿等来军营看望父亲,用的是曾国藩的座船(长江第一船),曾国藩明令船上不可挂大帅旗,经过府县各城,可避者略为避开,不可惊动官长,烦人应酬。
他对后代的教育也始终不脱于此:
“莫作代代做官之想,须作代代做士民之想。门外挂匾不可写侯府相府字样。”
“吾家现虽鼎盛,不可忘寒士家风味,子弟力戒傲惰。戒傲以不大声骂仆从为首,戒惰以不晏起为首。吾则不忘蒋市街卖菜篮情景,弟则不忘竹山坳拖碑车风景。昔日苦况,安知异日不再尝之?自知谨慎矣。”
“居官不过偶然之事,居家乃是长久之计,能从勤俭耕读上做出好规模,虽一旦罢官,尚不失为兴旺气象。若贪图衙门热闹,不立家乡之基业,则罢官之后,便觉气象索然。凡有盛必有衰,不可不预为之计。望夫人教训儿孙妇女,常常作家中无官之想,时时有谦恭省俭之意,则福泽悠久,余心大慰矣。”
“家中要得兴旺,全靠出贤子弟。若子弟不贤不才,虽多积银积钱积谷积产积衣积书,总是枉然。”
曾国藩的节俭几乎到了不近人情之处,他不仅自己过着苦行僧的日子,还要求他的家人也一样。
他在做京官时就规定,每个女儿的嫁妆是2百两。这是在京城时定的规矩。一直不改。
咸丰十一年,大女儿结婚,他照样给2百两。此时物价上涨很快,但规定不改。
四女儿纪纯结婚时,到了同治五年,物价上涨更快,仍给二百两。老九此时正在家休假,听说之后,几乎不敢相信:他连忙问“乌有是事”?当他证实为不虚之后,老九再三嗟叹,自己陶出4百两银子填补了四侄女的不足。这个规矩,一直到曾纪泽当家了,才改变,增长6倍。
方宗诚记载,欧阳夫人每月零用钱4千文,合银二两,儿媳减半。
曾国藩的幼女崇德老人曾纪芬也佐证,曾国藩不许孩子穿华丽衣服。湖南乡间有句流传甚广的俗语,大人盼插田,小孩盼过年。过年了就有新衣服穿,这本来是乡间小孩子们唯一的梦想,谁不爱漂亮的打扮呢?可是,曾国藩却要求子女家人,效法乡下穷苦人家,“姊妹姑嫂一衣递袭”,一件衣服,老大穿过,不合身了,老二接着穿;媳妇穿过,不合身了,姑娘接着穿。
曾家的女人必须自己动手,从洗衣做饭腌制小菜到纺线绣花缝衣做鞋,都得亲力亲为。不许坐轿,不许唤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收柴收粪等事,须一一为之;插田莳禾等事,亦时时学之。
南京的两江总督府里,从头到尾只有二个女仆,一是欧阳夫人从老家带来的一个老年仆人,一是大女儿身边有一个小丫头,其他人都没有资格享受女仆的照顾。后来有一次,因人手不够,欧阳夫人花了十千文,在安庆买了一个女仆,曾国藩知道大加申斥,欧阳夫人只好将其转赠别人。
同治七年,曾国藩还专门为家中女眷制作了一个工作任务表:
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食事。
已午刻,纺花或绩麻,衣事。
中饭后,做针黹刺绣之类,细工。
酉刻(过二更后),做男鞋女鞋或缝衣,粗工。
同时还规定了工作量,自己定期检查。
食事每日验一次,衣事三日验一次,纺者验线子,渍者验鹅蛋,细工五日验一次,粗工每月验一次。每月须做成男鞋一双,女鞋不验。
曾国藩对自己也始终贯彻他的“第三功课”――“劳”字。每日临睡之时,默数今日劳心者几件,劳力者几件,则知宣勤王事之处无多,更竭诚以图之,此劳字工夫也。
晚年,他更是时时以此三字来警醒自己和家人:“余以名位太隆,常恐祖宗留诒之福自我一人享尽,故将劳、谦、廉三字时时自惕,亦愿两贤弟之用以自惕,且即以自概耳。”
曾国藩坚信,朴实的家庭文化背景是廉洁的土壤,良好的家庭教育理念是廉政的基石。
挑战陋规,约法三章
历史上,领导干部的腐败往往表现在对身边人及下属管束不力,虽然自己两袖清风,但到头来,免不了遭人诟病,甚至陷入身边人及下属构织的腐败陷阱。其风险可知,其危害可知。
曾国藩担任两江总督之后,权力更大了许多,和治军不一样,治政则相对繁琐得多,一则由于管辖区域大,事情多;二则由于涉及人员多,牵涉面大。上任26天后,曾国藩就开始巡行辖区,整顿吏治。
首先禁止搞迎送仪式。他晓谕两江,要求官员到基层调研巡视时,屏去虚文,力求实际。禁止大搞排场。这样做,其实有一个很大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下属的负担。历史上很多官员为了迎合官场上迎来送往的习惯,不得不把大量精力花费在这个上面,同时也不得不把大量钱财花在这个上面,下属官员是有苦难言,却又不得不为之。晋代大诗人陶渊明,就是因为不习惯于此,愤而辞官不做,隐居林泉。
其次是约法三章。其中第二条便是不许收受银礼。无论茶叶、小菜、以及裁料、衣服、书籍、字画、古玩、器皿、金银、食物均皆不收。这对于一些正直官员来说,也是两惠之事,一则免除了下属的经济负担,二是增加了上司的清誉。但是长期以来,官场上的互相馈赠,已形成一种潜规则。似乎不送不收,显不出上级官员的权威,看不出下级官员的诚意。重庆原来的公安局长文强被捕以来透露了一个“心得”,他说,给领导送礼,不要送多了。一千块足够。送多了,领导也记不得谁送了多少。但有一点,谁没有送,领导记得很清楚。这告诉人们,领导收受礼物,并非他们没钱花,而是要享受一种权力带来的快感,看到下属对他表示的衷心而已。
对于这种陋习,曾国藩一律予以禁止。然而,还是有官员送礼。
他初到安庆行辕,衙门里什么也没有。庐州知府按照官场惯例给他送了家具、被褥等物,这是出于方便领导工作起见,下级可能把它看成是自己的义务,因此,东西已经送来,曾国藩也不忍拂了下属一片心意,就收了七张草席,并且写信给他表示感谢。这还是因为这个知府不错,地方在他的治理下,“咸登衽席”,百姓能够安枕,这才领情接收。
鲍超是他的爱将,是粗人,也是富人,别人不敢送礼,他却借赴安庆向曾国藩汇报工作兼贺寿的机会,带来了16包礼物和不乏珍宝古玩。曾国藩把礼物全看了一遍,挑了一顶小帽收下,其余全部笑着送还。鲍超也无可奈何,把礼物带回去了。
这样一来,过去下属送一点火腿之类的小东西,现在也没有人送了,弄得曾国藩要喝点黄酒,吃点火腿都要上街去买。有一天,赵烈文笑道:大清二百年不可无此总督衙门。
曾氏笑着回应道:君他日揩撰吾墓志铭皆作料也。你可以在将来替我作墓志铭时拿来当作材料啊。豁达如此。
约法三章,第一章是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求他们不要欺凌辱慢地方官员。第三章是不许给亲友安排工作,不许引荐私人。这三章,曾国藩为江督多年,一直坚持未变。
同时,更大规模的挑战陋规也在两江全境展开。
在湘军的浴血奋战下,同治元年,江西全境克复。身为两江总督的曾国藩开始在江西为百姓减负。在明知湘军军饷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曾国藩决定大幅度减征江西百姓的田赋附加税。因为他看到作为主战场之一的江西,在战争中遭受到的创伤巨大,百姓苦不堪言,甚于湘军缺饷。减征田赋附加税,主要对农民有利;而开征厘金,则是对商人征税。据布政使李桓估计,仅此一项,每年可给江西百姓减负100多万两。
附加税一降,各种陋规相应裁减。他和江西巡抚沈葆桢商量,先将州县一切捐摊款项全部停止,馈赔陋规悉数裁革,以清其源,再将各属县征收的丁漕数目大加删减,以节其流。
这样清源节流做下来,让江西的农民得到了不少实惠。
但是,事后曾国藩才发现,这一改革太激进了,许多地方开支因此没有了着落,特别是1863年,情况更窘迫了,因为战事胶着,军事费用增加不少,曾国藩颇为后悔。尽管后来还发生了和江西巡抚沈葆桢争军饷而闹到中央的事,曾国藩后悔归后悔,却从没有想过要改变这一做法。后来中央出面调和,从上海等其他地方帮曾国藩划拨了一笔军费才解除湘军一时之缺饷。
来源: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作者:刘绪义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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