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湖南省委副秘书长马勇接受省纪委纪律审查。同年10月8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依法逮捕。(3月15 日三湘风纪网)
在马勇的忏悔书中,他这样写道:我认为,这些没人知道,也没人查处,于是乱表态、乱打招呼、乱办事,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了“温水煮青蛙”,放弃了思想改造和纪律约束,搞“老子天下第一”,结果是自己给自己吃毒药,自己给自己掘坟墓。这些不该收的钱物是凶财。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哪些事是违纪违法,哪些钱是不义之财,他们心中明白的很。可是,明知是毒药,贪官们为什么还会不顾一切伸出手,来一个“饮鸩止渴”呢?
剖析他们的堕落过程,不难看出,这些官员之所以敢漠视法纪,贪得无厌,无外乎这么几种心理在作祟。
一是侥幸心理。贪官误以为自己的贪腐行径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还天真地认为自己虽然收了钱,但也帮了行贿人的忙,两人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心想,我受贿是犯罪,他行贿也是犯罪,所以很容易对“啥时候也不会说出去”“打死也不说”之类的承诺信以为真。知道的人不会说,想说的人又不知道,于是就有了在逻辑上严丝合缝的结论:这样的钱不收白不收。殊不知,受贿者用手中的权力给行贿者办事,行贿者得到了好处口头上会千恩万谢,但是内心深处却不以为然。因此,一旦有风吹草动,行贿人往往会竹筒倒豆子——干干净净。
二是从众心理。民间有“无商不奸,无官不贪”的说法,此种观点虽偏执,但也道出了社会中贪污腐败现象存在的严重性。一些官员便以此来安慰自己,反正贪的不是自己一个,大家都在贪,自己只是“入乡随俗”随大流,甚至产生不贪就呆不去的可笑想法。心想,即使将来东窗事发,也会法不责众。殊不知,党中央的反腐决心和力度是前所未有,反腐没有禁区和所谓的“铁帽子王”,对腐败分子是零容忍,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要受到法纪的制裁。
三是失衡心理。贪官之所以成为贪官并非生而为之,都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多数贪官最初都大有作为,为国家作出过杰出贡献,自己也曾恪守为官清廉的信条,但当看到自己身边的人,特别是身份和地位都不如自己的人一个个都比自己生活得“风光”时,心理也就渐渐失衡,滋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于是从偶尔理所当然的收受红包礼品,到胆战心惊的受贿,再到经常堂而皇之的索贿也就顺理成章了。殊不知,权力姓公,并不是官员的私有财产,如果用权来谋取私利,权力就会成为伤及自己的凶器。
身陷囹圄后的马勇说了三个“对不起”,一是对不起培养其成长的党组织;二是对不起父母家人;三是对不起干部群众。
这些忏悔来得有些迟了,世上没有后悔药,官员一旦突破法纪底线,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窃以为,与其在出事后再忏悔,不如在位时保持自己入党时的一颗初心。(耒阳市纪委 陆小勇)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陆小勇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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