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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通报3起公车私用问题处理情况
2016-03-23 08:43:35 字号:

  日前,道县对3起公车私用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1.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罗勇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2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罗勇未经单位批准,擅自驾驶该局牌照为湘M3SY19的公务车前往清塘镇办私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罗勇诫勉谈话一次,责令其缴纳车辆燃油费100元。县纪委决定,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公务用车工作的副局长何丽云予以提醒谈话。

  2.道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所所长王海生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2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所所长王海生未经单位批准,擅自驾驶该局牌照为湘M34101的公务车前往汽车北站办私事,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海生诫勉谈话一次,责令其缴纳车辆燃油费50元。县纪委决定,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计量所工作的副局长张渝祁予以提醒谈话。

  3.道县高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聘用司机刘亚华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1日,县高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聘用司机刘亚华未经单位批准,擅自驾驶该管委会牌照为湘M35716的公务车到民政局办私事。县高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对刘亚华罚款300元并责令其缴纳车辆使用费60元。县纪委决定,对县高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周霞梅予以提醒谈话。(道县纪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道县纪委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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