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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演技”再精湛都难逃法律制裁
2016-04-20 10:25:25 字号:

  近年来,无论是晒房产,还是晒收入,只要是官员发牢骚说自己收入低、生活困难的,难免会被冠以“哭穷”的字眼,引发公众的口诛笔伐。尤其是曾经高调哭穷的官员落马之后,那些之前他们力证清廉的种种说辞更会被反复提及,充斥着浓浓的反讽意味。虽然这些官员是少数,但对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造成的伤害 却十分巨大。探究这些贪官一边哭穷一边敛财的两面人生,对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年02月26日)

  在群众的印象里,传统意义上的好官地确是“清正廉洁”,甚至可以说是“十分清贫”,终其一生都在为人民服务。而那些贪腐成疾的贪官,贪的越多就越是刻意在群众面前,塑造自己清贫的“好官形象”,以致到最后“搬石砸脚、弄巧成拙”,上演一场又一场荒唐的自白秀。

  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原副司长周望军一直抱怨工资太低,自诩是“穷人”,依据便是以自己的工资收入,只能抽60元一包的香烟到广东省广州市原市长万庆良在谈到高房价和幸福的话题时表示自己工作了20多年,还没买房,住的是市政府的宿舍,130平方米,除了政府的补贴外,每月自己要再交600元房租。还有2015年底落马的常小兵,曾自称税后薪水仅为“每月8000元”,如若不是媒体依据上市公司的年报发现其年薪为107.5万元,还真有不少人会很天真地相信。

  贪官“哭穷”真正目的就是想在群众心中树立一个清廉正直的形象,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掩盖坏事的真相。贪官“哭穷”现象的出现,充分说明了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斗争越深入,腐败者越会巧饰伪装。

  曾经“哭穷”的官员接连落马,对那些妄图通过“哭穷”逃避法律的官员敲响了警钟,在民众面前树立一个好形象不在于“哭穷”,而在于为百姓做了多少实事、好事。官场不是演艺圈,拼的不是“演技”,拼的是为民、务实、清廉!要知道,贪官“哭穷”,无论“演技”多精湛都难逃法律制裁。公道自在人心,清廉之人不需要通过这样的噱头来表明自己的现状,而贪腐之人也不可能通过“哭穷”来赚得清廉之名。

  笔者认为,官员清不清廉,正不正直,工作干得好不好,群众心里跟明镜似的很明白。为什么贪官热衷于哭穷的“情影剧”,说到底还是收入不明朗在撑腰、财产不透明的“雾霾”。归根结底,还是官员财产公示的漏洞,监管的硬伤,成为“贪官示穷博好感”的戏码屡试不爽的“法宝”。政府应该加大对官员的监督、打击力度,切实发挥纪委监察的作用。真正培养一批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干部。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湘潭市岳塘区邓乐天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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