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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拉票”不应成为基层换届“特色”
2016-04-27 10:12:35 字号:

  眼下,正值县乡两级换届之际,乡镇党代表“两推一选”处在关键推进时期,应警惕出现在基层的变相拉票违纪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先送你一只皮鞋,等我选上后,再把另一只送给你”“给跳广场舞的大妈每人置办一身新衣服,让大家都投我一票”。目前,各地进入“两委”换届选举时期,针对五花八门、改头换面、更新换代的基层贿选,昆明市委组织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基层选举中不可触碰的“9种情形”,以加大对贿选的查处打击力度,严肃选风选纪。(3月28日《中国青年报》)

  随着全国各地陆续开展换届选举,严防拉票贿选、注重执纪监惩也成为主要工作被提上日程,在普通老百姓眼中,参与换届、登记投票应是一件严肃而认真的大事,但恰恰是曝出的各类拉票贿选问题,使得复杂情况缠绕盘桓,出现诸多“地方特色”。恰如“相互打招呼推荐”“送鞋送一只”“给广场舞大妈置办新衣”等“花式”手段,听来着实新鲜,想来却总觉后怕。

  在换届中拉票现象早已不是新鲜事,顾名思义,“拉票”就是在选举之前,采取诸如寻门道、找关系、摸路子、打电话、发短信、送重金、许承诺等不正当的方式,与参加选举之人走近、靠近、套近,争取“多多关照”,以期在政治上能走走“终南捷径”,借助“投机取巧”而达成所愿。基层变相式的拉票,破坏的不只是选举的公平正义,伤害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关乎的是人民赋予权力的归属,动摇的是党的执政基石。“拉票贿选”是干扰选举工作,造成民意失真,埋下腐败隐患;是无视党纪国法,对民主选举制度的公然挑衅。彻查严处、以零容忍态度对待“拉票贿选”是正党纪国法。

  众所周知,“拉票贿选”之危害性,简直不容小觑。中央关于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中明确提出: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然而,村级换届拉票手段颇多且花样翻新。不难想象,这些翻新换届选举拉票新花样者,往往是缺乏优势、缺少成绩、信心不够、底气不足,才会动起歪念头、打起鬼主意。此时此刻的他们,已经暴露出了为达自己个人之目的不顾父母亲友脸面,甚至不惜丧失自己的人格,低三下四,唯唯诺诺的种种丑态来,试想,这样的人,一旦选举胜出,岂能不贪腐成性,以报答其仕途上的引路人,以感谢其仕途上的赞助者?如此行为若不能严厉打击,任其繁衍滋生下去,危害无穷,必须严惩。

  至今犹记,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中央接二连三地设换届纪律“高压线”,向歪风邪气不断“亮剑”,不仅仅是为了向全国人民展示一种姿态,更是对全国人民的一种庄严“承诺”:“拉票贿选”必查、必究、必惩!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衡东县纪委 胡斌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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