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冷水江通报20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2016-05-25 15:28:55 字号:

  日前,冷水江市对近期查处的20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市农机局匡又华、陈群力严重违纪违法案。经查,市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匡又华,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群力在近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2016年4月,中共冷水江市纪委对匡又华和陈群力予以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有关线索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中连乡南宫村党员段新邵、段利吾伙同经销商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2.铎山镇石湾村李绍俊等7名村干部乱摊派案。经查,2011 年-2014年期间,铎山镇石湾村村支两委干部李绍俊、李翔、李拾周、李传军、李红连、李华山、李谟兴借帮助富民煤矿调处工农矛盾为由,合计向富民煤矿索要工农矛盾调处费24万元,平均个人分得3万元,其行为构成乱摊派错误。2015年12月,中共冷水江市纪委分别给予李绍俊、李翔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给予李拾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传军、李红连、李华山、李谟兴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退还富民煤矿交村里抵煤矿产权转让款。

  3.中连乡远大村扶教东等3名村干部骗取安置房款案。经查,2011年至2014年期间,中连乡远大村原支部书记扶教东、原村支委员张玲芝、原村民组长欧阳跃忠在办理安置房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户籍资料的手段,分别骗取政府安置房款35715元、33157元、37800元。2015年12月,中共冷水江市纪委给予扶教东、张玲芝、欧阳跃忠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相关违法资金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渣渡镇利民社区干部王建云、赵奇能贪污群众伤残补助案。经查,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期间,渣渡镇利民社区联合党支部原委员兼财务科科长王建云、原支部委员赵奇能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冒领刘某某、杨某某伤残补助19236元,周某某伤残补助金12366元,两人行为已构成贪污错误。2015年3月,有关部门对利民社区调查核实伤残补助发放情况时,两人主动向检察机关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2015年12月,中共冷水江市纪委给予王建云、赵奇能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冷水江东站社区干部余利云在办理低保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案。经查,冷水江东站社区居委会支部委员、民政专干余利云在低保申报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为自己的亲属违规办理低保,使其亲属刘建民从2005年7月至2015年8月违规享受低保44796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徇私舞弊错误。2015年10月,中共冷水江市纪委给予余利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刘建民违规领取低保所得44796元上交市财政。

  6.铎山镇大冲村(原岩口镇大冲村)苏长华等3名村干部截留和套取风貌改造资金案。经查,2012年至2013年间,铎山镇大冲村(原岩口镇大冲村)原支书苏长华、原主任苏细明、原报账员苏和平侵害群众利益,截留应付给51户村民的房屋风貌改造资金318025.6元,套取财政风貌改造资金137306.4元,用于村支两委日常开支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2014年8月,中共冷水江市纪委对苏长华等3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其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137306.4元上缴市财政,责成大冲村村支两委将截留村民的房屋风貌改造奖补资金318025.6元金额退还给村民。

  7.市商务局吴又升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受贿案。经查,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吴又升利用担任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管理股股长,负责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款申报资料审核的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家电经销商欧阳飞、欧阳灿等12人人民币共计96200元。2013年10月,吴又升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随后因受贿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2014年12月,中共冷水江市纪委、冷水江市监察局给予吴又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8.铎山镇大坪村李辛亥等3名原村干部贪污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案。经查,2011年12月至2013年2月期间,铎山镇大坪原村支书李辛亥、原村主任谢复查、原会计谢红春三人利用管理和使用新农村建设资金的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40.08万元进行私分,其行为已构成贪污错误。2014年8月,中共冷水江市纪委分别给予李辛亥、谢复查、谢红春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全部涉案款项,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沙塘湾街道办事处柳溪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段建华优亲厚友案。经查,柳溪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段建华在2010-2014年任村支部委员、村主任期间,未经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将沙塘湾街道办事处交给柳溪村承包施工的金柳路建设二期工程交给其儿子段兵旺承包,为儿子谋取私利;且在承包经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同意由段建华及其儿子承包施工的金柳路一期工程有关款项结清后,段建华截留本应向村集体缴纳的管理费。鉴于组织调查期间段建华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并和儿子段兵旺一起全额上缴村集体管理费3.5万元,2015年1月,中共冷水江市纪委给予段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金竹山镇干部肖孚隆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及礼品案。经查,2013年5月18日,时任金竹山镇人大副主席肖孚隆、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张志辉、司法所长马辉、杨桥村支书张清文违规接受杨桥村村村民张新光宴请吃饭及唱歌,且肖孚隆、张志辉、马辉等人每人收受张新光蓝嘴芙蓉王烟一条。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肖孚隆、张志辉、马辉、张清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布溪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所长余卫东违规操办50岁寿生日宴案。经查,2016年5月4日中午,冷水江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布溪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所长余卫东违规操办50岁生日宴,邀请多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且违规收受礼金17800元。中共冷水江市纪委给予余卫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余违规收受的17800元礼金予以追缴,并责成市国土局党组免去其布溪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同时,对赠送礼金及赴宴的4名领导干部,由市纪委予以警示性约谈;对送礼及赴宴的其他74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纪检组(纪委)予以约谈。

  12.原同兴乡多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打牌案。经查,2015年12月22日上午9时许,原同兴乡综合统计员兼企业管理站副站长李佳华、企业管理站工作人员黄建湘、姜深茂、农开中心工作人员余晓波在乡企业管理站办公室打“五十K交朋友”,5元一局。期间,乡企业管理站站长谢文、民政室主任张攸玖、整建办主任李路兵陆续来到办公室看牌。市监察局对以上人员予立案调查,并给予李佳华、黄建湘、姜深茂、余晓波记过处分,给予谢文、张攸玖、李路兵警告处分,责成单位免去上述人员所任职务;原同兴乡相关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3.市林业局多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打牌案。经查,2015年12月24日下午4点多钟,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主任科员戴钢卫(正科级)、防火办公室副主任蒋思光(副科级)、野保股副股长杨亦农、防火办公室副主任陈华辉在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值班室用字牌打“放炮胡”(约定每胡五角钱),被市纪委明察暗访人员现场查获。市监察局对以上人员予立案调查,并给予戴钢卫、蒋思光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杨亦农、陈华辉警告处分,并对市林业局相关领导予以问责。

  14.市疾控中心专职司机张晓东、刘应中违规使用公车案。经查,2016年元旦假期,市疾控中心专职司机张晓东多次驾驶公车湘KE5795在市区办私事,另一名司机刘应中驾驶公车湘K55425在城区办私事1次。张晓东、刘应中身为中共党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职司机,在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违规动用封存车辆办私事,违反市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市纪委给予张晓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应中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市疾控中心管理车辆的办公室主任刘丽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5.市粮食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张四新违规兼职取酬案。经查,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期间,市粮食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张四新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在冷水江市锑都机动车驾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兼任总经理职务,负责该公司的财务审批工作。张四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私营企业违规兼职取酬,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市监察局给予张四新记过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1.5万元上交市财政。

  16.原岩口镇干部苏喜文违规兼职、李国安违规使用公车案。经查,原岩口镇镇干部苏喜文利用上班时间在保险公司兼职并获取报酬,且被湖南都市频道《真相大追击》栏目曝光,其行为违构成违规兼职取酬错误。苏喜文丈夫李国安身为中共党员、岩口镇维稳办主任兼优化办主任,擅自驾驶镇里的应急车辆送保险客户,帮助妻子苏喜文完成保险业务,并企图阻止湖南都市记者对有关情况的进一步调查,其行为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2015年10月,市监察局给予苏喜文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1.8万元上交财政;市纪委给予李国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工作人员李伟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案。2015年4月9日下午,李伟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子小说,被省委巡视组在政务中心暗访时查获;被省委巡视组查获后该同志对作风建设规定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多次被市作风办查获在上班时间看电子小说,玩QQ游戏,打瞌睡,并违反规定使用电烤炉。其行为违反我市作风建设规定第十条“不准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之规定,市监察局给予李伟记过处分。

  18.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蔡鑫怡贩毒案。2015年3月21日凌晨,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蔡鑫怡(公务员身份)因涉嫌吸毒贩毒被市公安局民警抓获。2015年6月25日,蔡鑫怡因贩卖毒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市监察局给予蔡鑫怡行政开除处分。

  19.禾青镇机关干部段新宇、李新辉吸毒案。冷水江市纪委监察局明察暗访组在2016年元旦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禾青镇工作人员段新宇、李新辉不在岗。经进一步核实,段、李2人在2015年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经禾青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段新宇、李新辉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0.市司法局公证处副主任陶江峰工作失职案。经查,2014年7月29日,市人大代表周惠平受三尖镇神农村四组村民委托,前往市司法局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市司法局公证处副主任陶江峰未仔细校对相关信息便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因身份证、银行帐号、相关人员姓名等多处错误,导致周惠平赴广东肇庆办理继承事项无果而返,给办事群众带来了极大不便,并造成经济损失。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陶江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市司法局党组对陶江峰作免职处理。(冷水江市纪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冷水江市纪委

编辑:张交通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