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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监督执纪也要"触类旁通"
2016-06-22 09:15:17 字号:

  “组织及时提醒、告诫和调查处理,避免了我犯更大错误的可能,感谢你们。”看到处分决定书后,湖南省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高华村村支书杨汉祝满怀感激对调查组说。

  今年2月,村民联名实名举报该乡高山村村干部变相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等经济问题。经查,2014年该村建设200平米集中水窖,工程造价8.7万元,奖补资金人民币3万元整,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县水务局将资金打入该村村民罗付庭帐户,后罗付庭将钱取出存入该村账户,此项目并没发现其他违纪问题。

  调查过程中,我一直在想:其他村是不是也实施了同类项目?资金是不是也走私人账户?有没有“顺手牵羊”侵占项目资金的情况?

  在一连串问题的“纠缠”下,调查组决定进行拓展调查。

  很快发现一条很有分量的线索:2014年该乡高华村实施了同类项目,2015年7月23日,县水务局把15万元奖补款打入了高华村报账员徐芳个人账户。遵照村支书杨汉祝安排,2月底徐芳给水窖项目建设承包方支付5万元,剩下10万元仍在徐芳个人账户上。

  典型的违反纪律。调查进行到这里,似乎可以了结了。但问题并不这样简单。调查组了解到,高峰土家族乡正在实施行政村撤并改革调整,调整前已派工作组对各行政村的集体“三资”完成清核工作。

  高华村的清产核资结果显示,水窖项目的债务38.6万元记录在账,但已支付给水窖项目建设承包方的5万元工程款和县水务局下拨的15万元奖补款的会计事项却难觅踪影。

  “15万块钱没有及时入村级财务账,主要是想支出时免去开发票的税金。”面对我们的约谈,杨汉祝和徐芳口径一致。

  “为什么在工作组清产核资时仍不入账?”

  “两村合并,事务繁多,忘记这笔收入了。”杨汉祝企图蒙混过关。

  “账外支付5万元,已经违反了财经纪律。如今行政村撤并改革调整即将完成,15万元奖补资金你们没有记入村级财务账,长期处于监管之外。假如并村后你们俩都不再从事村支两委工作,这笔钱何去何从?时间久了,再无其他人知道有这笔资金时,你们是不是有私分的可能?到时候就不是违纪的问题了,就要涉嫌违法了。”

  一番语重心长的“唠叨”后,杨汉祝终于低头认错。目前,杨汉祝、徐芳均已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在执纪监督过程中,要敢于担当,更要善于担当。通过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大喝一声。只有及时遏止了,才能防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湖南省慈利县纪委 王中山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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