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河北唐山市丰润区委办公室、丰润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城区环境秩序暨重点通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一律取消双休日休假。7月10日,上述通知被丰润区委、区政府取消。(北京青年报7月11日)
一纸公文,应该具有相应的法定作用和严肃性,而丰润区委、区政府在没有充分调研、尊重法治的前提下先天作出了“拍脑袋”决策,第二天就像“小孩过家家”一样,迅速取消了其通知。无独有偶,在这之前不久,河北省就发生过两起地方党委政府发文后又取消公务员休假事件,按理说,不应该再犯同样的低级错误。
公务员也有休息的权利,而且这个休息权利是由《劳动法》和《公务员法》规定的,是不能随意剥夺的。丰润区委、区政府的行为违背了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随意决策、随意取消的行为更是让党员干部、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决策及执行力的随意与软弱,长此以往,这样的党委政府还有何权威、信任可言?
好在,该行为虽然荒唐可笑,但还没有造成过多的损失。而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韩志然,在主政呼和浩特期间,他被假称“港商”、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木匠王细牛骗了,为了给“西北第一高楼”金鹰国际CBD建设让路,韩志然拍板炸掉了刚建成四年的市公安局11层指挥大楼,这是典型的“拍脑袋”决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2015年,其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被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部分领导干部平时不加强学习,不注重调查研究,不尊重民意和民主决策,一味追求GDP指标,拍板仅凭一时头脑发热,往往是“力排众议,迎难而上”,罔顾国家利益、群众利益和生态环境,其决策是“小水蛇想夺龙珠—异想天开”,群众评价其为“三拍”干部,“先拍脑袋决策,再拍胸脯保证,最后拍屁股走人”,其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长久环境污染之殇,留下永远的疼却要当地群众来承受。而以往由于问责机制不健全、执纪监督不严厉,对这些行为和随意决策领导鲜有追责,结果是“土地菩萨袍—有前无后”。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更是明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无疑于对那些“拍脑袋”决策的领导干部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剑”。
如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已成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今后的决策应是法治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盲目决策会受到应有的党纪政纪处理,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慈利县纪委卓建华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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