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纪委利用新媒体技术,创新宣教方式方法,开通廉政教育微信公众平台“阿尔山清风苑”,该平台下设“信息公开”“廉政教育”“工作动态”三大版块,每个版块下设四个专栏。自公众号开通以来,“阿尔山清风苑”共编发微信46期200余条,阅读量已突破9300余次,使廉政教育细致入“微”。
打造“微”警示平台,防微杜渐。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了“以案示警”专栏,发布近期发生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案例解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进行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在高考结束后,微信公众平台向全市党员干部发送了廉政提醒,“禁办升学宴敛财,树立文明风倡廉”,并公开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
打造“微”教育平台,学规守纪。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了“党纪条规”专栏,按照党中央、自治区、盟的要求、围绕“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目标、以“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利用微信平台刊载党纪条规,并以多种形式进行解析。“七一”期间,该市纪委还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党纪党规知识测试。通过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微提醒”,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教育,学习党规党纪。
打造“微”文化平台,崇廉尚德。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了“廉政楷模”和“品典说廉”专栏,通过宣传廉政文化,营造崇廉尚德的良好氛围。开设“廉政楷模”专栏,突出常规教育,以“廉政楷模”的实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帮助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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