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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贿选者要“一撸到底”
2016-09-22 09:09:49 字号:

  这几天,中央披露了辽宁省全国人大代表的贿选黑幕,45名全国人大代表被取消任职资格,其中涉及贿选的452名辽宁省人大代表辞职或被罢免。这次贿选案,远远超过了衡阳破坏选举案,性质更严重、影响更恶劣。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可以说是对《宪法》的公然践踏!本应为人民服务的人大代表,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

  尽管此案尚未公布贿选的细节,但可以预见,其情节之严重应该远超“衡阳案”,毕竟一个是省级一个是市级。“衡阳案”涉及的500多人,只有68人被立案侦查,其他的都给了或轻或重的党纪政纪处分。“辽宁案”涉案的数百人一定也会得到应得的处分,但关是处分就够了么?

  这两起案件的有关涉案人员罔顾党纪国法,严重干扰破坏选举,明目张胆“以金钱换选票”,是特殊形式的权钱交易,本质是以金钱谋取政治权利,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只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才能赢得民心,维护党的威信,坚定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信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法纪上看,是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无视与践踏,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和党内民主规则的直接破坏。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其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没有人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更不存在“法不责众”的法律盲区,只要逾越了法纪的红线、底线,不管涉及谁,也不管涉及多少人,都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笔者认为,对这种丧失了起码的政治是非标准和政治伦理准则的人员,必须采用“削职为民、永不录用”方式来加以惩戒!也给那些后来者打打预防针,这样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威严,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给社会一个交代,给人民一个交代!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李琼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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