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好、待遇高”,曾经是大众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一些央企部门的共识。然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查处了一批隐藏在福利、待遇下的腐败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也成了一条不可触碰的红线。(10月21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
现在,过中秋节,一些单位连两斤简装月饼也不发了,一年中的其它几个传统节日,不少基层部门也很少发福利慰问干职工了,说是怕违反“上级政策”,产生腐败。其实,拿掉干职工“正当福利”是曲解反腐,而反“腐利”不反“正当福利”,却是反腐本意。
“正当福利”是干职工正常工资收入之外的一种奖励,确保干职工“正当福利”,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有利于提高干职工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增强节日喜庆气氛。一项“正当福利”的存在,自有其正当理由支撑,比如,发放简装月饼是一种民俗,发放其它各种简朴的节日礼物,自然也有相应的正确说法。特别是人民收入的提高,享有更好的生活质量,恰恰是党和国家希望看到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这给规范干职工薪酬、津补贴和“正当福利”指明了方向。那种把反干职工“正当福利”当反腐的行为,会诱发民众的不满情绪,迟滞中央反腐步履,不是反腐本意,理当遏止。
当然,以前也有一些单位借发放干职工“正当福利”之名,行滥发“福利”之实,“福利”成“腐利”,这是不对的,纠正是必须的,老百姓也是会拍手称快坚决拥护的。不过,一些正当的工会活动,干职工体检等,自然是“正当福利”而不是“腐利”了,不可模糊两者本来清晰的界限边际,而不问青红皂白地“一减了之”。
把反“正当福利”当反腐,主要原因是,一些人思想认识水平不高,把反腐“好经”念歪了;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想以此诱发民众不满情绪,借机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一些执政者不敢担当,为了“保全”自己从众而行;也与在如何发放干职工“正当福利”问题上,顶层设计未形成“制度合力”有一定关系。
不把反“腐利”等同反干职工“正当福利”,需要做好如下一些工作。一要顶层设计制度,堵住漏洞,相互支持。全国总工会去年已经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针对一些干职工“正当福利”实际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相应制发文件明确要求,细化制度,形成“制度合力”。二要“堵后门”、“开前门”,加快推进干职工薪酬制度改革,斩断黑色收入,取消灰色收入,保证合理的工资收入和“正当福利”增长速度。三要作好保证干职工“正当福利”和反对“腐利”的舆论宣传,明确政策边界,让“心术不正”者无“可乘之机”,使“明哲保身”者无“用武之地”,将干职工“正当福利”发放得“光明正大”、“合理合法”。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工会 曹灿辉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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