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林省纪委派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根据驻在部门实际,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派驻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助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驻厅纪检组积极构建“驻厅纪检组主导、厅党组支持、相关各方参与”的监督工作机制。出台《省纪委驻商务厅纪检组关于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见》,围绕监督的内容、形式、保障等方面作出详细的制度安排,提出3方面23条具体意见,有效解决监督制度不够、刚性不足的问题。抓住“牛鼻子”,围绕“两个责任”落实,细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10方面50项主体责任和5方面25项监督责任。特别是对厅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实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压实。
驻厅纪检组紧盯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进行全方位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保持“零容忍”。本着抓早抓小、治病于初萌的原则,重点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开展多种形式监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未病先防、确保肌体健康。(曹语林)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曹语林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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