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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丑要敢于外扬
2016-12-12 17:51:57 字号: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江苏调研时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共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12月6日《新华社》)

  “自曝家丑”,对“自己人”下手,不仅彰显了中央强力反腐的勇气和决心,还表明了中央纪委敢于亮剑“自己人”,破除“灯下黑”的反腐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执纪理念,加强自身干部队伍建设重拳频出——不仅“老虎”、“苍蝇”一起打,而且也敢于解决内部“灯下黑”的问题,清理门户“不护短”,广受社会好评。

  反腐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朝而成,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精准发力,久久为功。纪检监察机关是从事执纪和监督的专门机关,但纪检监察部门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不可否认,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仍然存在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并且,一旦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社会影响更坏,负面效果更大。

  信任,是党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大支持。但是,信任决不能代替监督。只有“自身正”才能“正他人”。 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先锋队、标兵,自身更应该清正廉明,才能去严格要求别人,才能理直气壮地去查处腐败分子,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何继锋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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