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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家族势力”成为换届选举的“棉里针”
2017-04-04 20:09:41 字号:

  古语有云:“笑里刀剐皮割肉,绵里针剔髓挑筋。” 可见,若是一个人“绵里藏针”并非好人。日前,湘西州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案件。其中,让笔者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永顺县永茂镇芭蕉村老党员于锦华违法组织纪律拉票贿选案。

  于锦华曾任芭蕉村党支部书记,且不说老党员于锦华因涉嫌“两违”、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无证砍伐林木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事件。也许是出于“朝中有人好办事”、建立“家族势力”的心理,眼看着今年“两委”换届日渐逼近。于锦华坐不住了,先是伙同该村村民于长青、于红军等人找到远在张家界的于XX,“苦口婆心”劝说其参加今年的换届选举。后又和于长青四下活动找到该村老党员于祖X,于长青送烟,于锦华送钱,两人暗示于祖X选举时要支持“自己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于锦华等两人的“异想天开”行为立马被举报,因其尚在留党察看期间,于锦华被开除党籍。

  在农村,村民之间都是同姓同族,既亲密又利益相关。“两委”换届,每个宗族都希望自己人能当选村干部,成为宗族的代言人,好为大家“谋福利”。所以拉票贿选、利益交换现象频出。

  村(居)委会好似“弹丸之地”,我们知道,“十三五”是农村脱贫攻坚关键的五年。届时,各项惠农、扶贫项目资金都会大量的涌入基层。

  而这些正是基层“别有用心”之人所看中的“利益”。他们企图通过换届进入村班子,为自己的亲朋好友谋取利益。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山区,党员干部文化素质低,群众的维权意识弱,直接导致很多人都把村干部当成发家致富的“门路”,从思想源头上就产生了认识上的偏差,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村干部铤而走险、违纪违规。

  选准干部、配强班子,靠什么来规范,用什么作保证?如何不让“家族势力”成为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棉里针”?靠的就是铁的换届纪律。

  农村换届选举事关重大,拉票贿选无疑会破坏基层选举的公信力,助长歪风邪气的滋生,严重影响基层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各级纪委部门要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夯实责任抓监督;要监督前移抓审核,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更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执纪抓查处。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为村委换届选举画出违纪违法的“红线”,拉好不可为、不能为的“高压线”,让“别有用心”之人不敢为、不想为,拔掉村(居)“两委”换届这根“绵里针”,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刘红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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