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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铁规”拧紧监督螺丝栓
2017-05-15 10:44:18 字号: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于手握监督执纪重权的纪检监察干部而言,这句话有着更高的要求。今天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宣读了《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695人,目前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8人,向全社会释放了正人先正己、律己贵在严的强烈信号。(摘自5月12日 三湘风纪)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监督执纪的人,更要严守纪律。从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来看,欺瞒组织者有之、利益输送者有之、跑风泄密者有之、以案谋私者有之、这些人严重败坏这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加强管理,使监督常在。

  笔者以为,“十不准”是应运而生。己不正,焉能正人?自我约束,严格监督管理,才能确保干净执纪。纪检监察干部走在反腐最前沿,掌握着监督执纪的重权,稍有不慎,就会被贪欲之流刮走,被“围猎”或是触“红线”。越是权力机关、越要加强监督;越是纪检干部,越要严格监督。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防止干部出问题,仅靠个人的自觉性是远远不够的。严是爱,宽是害。对纪检干部看得不紧,管得不严,各种各样越界脱轨的事情就会发生。

  那么,谁来监督纪委?这是党内和社会上都很关注的问题。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为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省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即:不准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或者涉案款物;不准私存、私看、私带以及篡改、擅自销毁涉案资料;不准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涉案人员;不准拖延办理监督执纪事项;不准打听、泄露、传播尚未公开的监督执纪信息;不准私自接触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以及为其出谋划策对抗组织审查;不准瞒报他人打听案情、说情干预、威逼利诱的行为;不准越权接触相关地区、单位党政负责人;不准越权干预有关单位执纪执法;不准利用工作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十条“铁规矩”看似苛刻、不讲“人情”,可每一条都体现出对纪检干部的“厚爱”。在制度建设上的不断创新,严格监督管理,把对干部的严格监督管理体现在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层面,贯穿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为的就是保证干部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

  自我约束、严格监督,非朝夕而就。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十不准”的理念贯穿纪律审查工作始终,拧紧监督螺丝栓,经常检查、反省自己的行为,提高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以坦然的姿态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看成如影随形的保护,知道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做好该做的,不该做得坚决不做,确保我们始终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永顺纪委:刘红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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