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卢少林被开除党籍,卢少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卢少林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费待遇,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郴州纪检监察网6月19日讯)
在案情通报中,卢少林违纪的一个方面是“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上的影响为亲属承揽工程谋利”。这再次警示党员干部在“人之常情”面前,如何与身边的亲朋好友打交道,制人而不制于人,是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深入思考和认真实践的课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打着“人情”旗号的腐败,具有人情伪装性、特权隐蔽性、行为微小性等特征,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抱着侥幸心理默许纵容甚至是主动求索,积少成多最后滑向深渊。滥用权力如同吸食毒品,一旦沾手,不到家破人亡很难戒除,“下不为例”只存在于想象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人情关系,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不要心存侥幸。
党员干部是社会的风向标,一名品德高尚、严于律己的干部,能带出优良的家风、带出踏实的下属;一批公道正派、心系群众的干部,就能带出一个风清气正、明道德、知荣辱的社会。身处复杂的人情社会,拒绝亲友的无理要求难免招致非议,但世界上最动人的力量是人的德行。砥砺品行、恪守原则的人,最终必定赢得亲友和群众的尊敬与信任,收获真正的亲情友情;那些将坚持原则贬损为“不近人情”、把为民情怀嘲讽为“不通时务”的人,不仅不值得交往,反而应该敬而远之、保持距离。
面对工作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亲友熟人和眼花缭乱的错综关系,如果以关系远近衡量权力运用,远之则怨,招来旁人嫉恨;如果以利益轻重支配行为,利尽则怨,难免反目成仇;只有秉持一颗公心,才能方寸不乱,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公存于心,严字励行,德以化人,就是要在所谓“人之常情”面前站稳立场、把住方向、不触底线、不碰红线,就是要让权力和人情各行其道、互不干扰,让权力清清爽爽,让感情自然而然。(郴州市北湖区 袁莲花)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袁莲花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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