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近日,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对180名新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一场特殊测试——“廉政考试”,考试以“一党章两准则四条例”等党纪法规知识为重要内容,将考试成绩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确保考试不走过场,考试结果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考场内设置了无线信号屏蔽仪,考生随身携带的包、资料、手机须按要求放入指定位置,考试还成立了巡视组、监考组、阅卷组、成绩送达组。由县委组织部长、县纪委书记亲任“主考官”......
对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任前考廉”并非咸丰县首创,全国多地曾进行过尝试和探索,比如:2016年陕西省韩城市就对11名廉政考试不合格者推迟任用;2015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对县处级干部未通过廉政考试的或免职或降职。但每次都会引发热议,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不少。赞成者认为,廉政考试是对党员干部开展普纪教育,促进他们坚守纪律的“底线”;反对者认为,专门开展此类考试是“多此一举”,也有“走形式”甚至“作秀”之嫌。诚然,廉政考试考不出“清官”,在其上任前通过考试进行法纪教育不失为一针“清醒剂”、一记“警示钟”,若把廉政考试看成“走形式”“作秀”本身就是情绪化、非理性的表现。因此,对廉政考试的有益探索不妨辩证看待、理性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国共产党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思想是行动的“总开关”,思想出了问题必然导致行为失范、权力失衡。从近年来各地查处的违纪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就是“平时放松了学习,思想上放松了要求”,甚至不知法纪,做事凭经验、做人看习惯,直到问题被查处才感觉到学习党纪的重要性。“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廉政考试初衷是提升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的认知和理解,敦促他们领会精神实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而将其与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无疑是一项配套的“硬举措”,目的也是促进加强学习,入脑入心绷紧纪律之弦,降低违纪的可能性。而不是为考试而考试,更不是为了把大家“考倒”,丢了大家的“面子”“位置”。
当然,廉政考试成绩过关了,并不意味着行动上过关、思想上过关,更不意味着你一辈子都过关。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决不能把考试成绩束之高阁,而是应把廉政考试这门“必修课”放在“干”上、放在“落实”上,真正的考场体现在工作岗位中、在干事用权过程中想廉、守廉、行廉。如果把每个合格的考生比作一个拿了驾驶证的司机,虽然交通规则考试合格并不能代表他以后驾车就不违规、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但不会因此否定交通规则考试的必要性。更重要是每个司机要遵守好交通规则,才可避免“扣分罚款”,更可避免“车毁人亡”。除了廉政考试外,还要对党员干部逾矩越轨行为及时“红脸出汗”、及时警示教育,同时从根本上建立制度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愿腐的保障机制。 (炎陵县纪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本文链接:http://www.zjjlz.gov.cn/content/2017/06/28/6423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