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近段时间来,我乡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研读,对照修改和新增加的重点内容,准确把握新要求、新提法,熟练掌握《条例》的细则内容,牢记各项党的纪律要求。而且,大家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卓著成果,以及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求和推进“四个伟大”需要,各抒己见,交流发言,并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感受到:修订后的条例彰显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凝结着管党治党实践的最新成果,吸取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写入总则,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和行之有效的规定转化为纪律条文,实现了条例的与时俱进,将党规党纪与监察法衔接更加紧密,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纪律笼子,增强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威慑力,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
张伯行曾言: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公生明,廉生威”。因此,作为党员干部的我们当深刻领会党中央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内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钟情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芙蓉桥白族乡 黄银萍)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黄银萍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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