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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干部使用条例》“说明书”
2019-03-18 16:12:46 字号:

  司马迁曾在《史记》中说过“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一名好的干部对于我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最根本的要靠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使用条例》干货满满、导向鲜明,从基层实践经历、勇于担当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等多方面进行了与时俱进的调整,将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指南针,激活“一池春水”。为第一时间传达精神,特制定新《干部使用条例》速览《说明书》。

  【使用名称】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适用人群】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等。

  【主要成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不良反应】水土不服、人岗不适、不敢担当、平庸度日

  【新增疗效】

  突出实践锻炼,切实“墩好苗”。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在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我们常说,基层一线是实践的火热疆场,拥有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堪称人才成长的沃土。大凡有所作为者,无不是脚下有根,扎根基层、扎根群众,拜人民群众为师的“蹲苗者”。新修订《干部使用条例》将“注重基层的导向”拓展为“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更加强调对基层经历的要求。“人须在事上磨,方立得住;方能静亦定,动亦定”。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只有投身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大前方、脱贫攻坚的第一线,进好“百家门”、行好“万里路”,才能熟悉基层情况、增进群众感情、锤炼意志品质,找到化解矛盾的方法,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只有把群众当“先生”当“评委”,不耻下问,才能科学决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到“真功夫”,掌握“硬本领”,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突出担当作为,及时“练好兵”。林肯说过,“每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信心:人所能负的责任,我必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责任,我亦能负。”置身岗位、处身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写入新修订《干部使用条例》,既是对《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意见》的回应,又是对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干部的撑腰鼓劲。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领导干部作为“主导社会发展关键力量”,不仅要善于披坚执锐,还要善担千钧重担。矛盾问题面前,领导干部要涵养干事不避事、担责不塞责的精神:面对大灾大难,敢于第一时间奔赴现场,临危不惧、靠前指挥;面对各种歪风邪气,敢做纹风不动泰山石,磨刀霍霍、猛药治疴,以实际行动激励带动“群雁”,让干事创业蔚然成风。

  突出严格管理,全力“打好铁”。干部制度要充满活力,“进口”是重点,“出口”也是关键,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是也。美国管理学家劳伦斯·彼得曾有观点认为:在层级组织里,每个人都会晋升到自己不能胜任的层级,而且每个岗位最终也是由不能胜任之人占据。要突破这“彼得原理”现象怪圈,关键取决于对那些不适宜现任岗位懒官庸吏的调整。“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戴王冠”的勇气,还要有“承其重”的能力。新修订《干部使用条例》把“对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写入文件,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让无为者、不适宜者走不下去,为大批公道正派、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腾出空间,让干事创业、勇于开拓氛围蔚然成风;同时,把那些站着位置不作为、混日子,哼着小曲看报、喝酒,只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庸吏”调整下去,旗帜鲜明地为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创造良好从政环境。

  【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研读原文后使用

  【生产厂家】中共中央统一印发

  【发布日期】2019-03-17

  (桑植县河口乡 周俏丽)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周俏丽

编辑:张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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