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既是强化党内监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是补齐派驻机构监督不力短板、填补监督全覆盖空白,提高监督有效性的“良药”。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派驻机构要切实担起责任,依规依纪依法、精细精准履行监督职责,时刻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把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出来,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突出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牢会监督的方向。派驻监督首先是强化政治监督,是依纪依规开展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当前,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总认为只需要落实深化“三转”要求和“两个责任”,驻在单位只要不违纪违法就可以不受监督制约了。常常困扰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性和指导性问题,派驻监督工作没能真正落到实处,究其根本,很大程度上是没有搞清楚派驻监督工作的本质所造成的。同时,一些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落实“两个维护”还存在温差、落差、偏差,在落实上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搞形式主义。加强监督、保证党的先进纯洁、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是纪检监察机关自成立之日起的初心、初衷。一是把准政治监督方向。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在政治站位上要有更高的标准、更宽的眼界,善于从政治的高度看问题,始终牢记政治监督责任,站稳立场、标准方向。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注重政治监督实效。准确把握被监督单位作为的根本属性,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监督职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增强政治警觉性,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旦发现被监督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相关问题或苗头,及时严肃指出、督促立即整改。三是突出政治监督重点。紧紧抓住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靶向”监督。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严格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作风关。日常工作中,经常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负责人的党风监廉政情况,及时处置问题线索。每年会同对口的监督检查室就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共同研判,形成专题报告。
突出日常监督,落细落小落实,彰显派驻监督的优势。就派驻机构工作而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是主责主业,日常监督是主责主业中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对手段方法的要求已越来越高、越来越严越来越细。恰恰在这一点上,派驻监督工作仅停留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和纪律作风检查等显性、常规工作上。尤其是对同级班子及其成员和重点岗位上干部的监督上,派驻机构往往是一筹莫展,想不出新招,只停留在一些原有的措施上,工作难以打开局面。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腐败存量依然不少、增量仍在发生。有效遏制增量需要派驻监督发挥更大的优势,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将监督关口前移,把监督挺在前面。一是在创新日常监督形式上下功夫。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利用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开展监督,把派驻机构打造成“不走的巡视组”。通过驻点办公、深度访谈、座谈交流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被监督单位开展靠前监督,将调研与察访结合起来,将督导与检查贯通起来。对被监督单位承担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任务,挺到第一线进行现场监督、实地察看,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二是在强化精准监督上出实招。紧盯“关键少数”,聚焦被监督单位主责主业,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重点围绕被监督单位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在加大处置精准力度上见真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早报告、早处置,用好谈话、函询、监督建议等措施,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审查调查是最有力、也是最严格的监督,是把监督挺在前面的重要支撑。如果没有审查调查这一手,派驻监督就会失去刚性。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报告制度,强化审查调查工作,坚决遏制增量,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让步。将巡视巡察整改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往深处走、往细处落、往实里做。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的监督,将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摆上重要位置,对涉及管辖范围干部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依规依纪依法优先处置,及时处置到位。
突出协同促进关系,同心同向发力,强化善监督的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替代,更不能削弱,必须相辅相成、共同促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仍有部分被监督单位正确对待监督、习惯接受监督、自觉迎接监督的意识还较淡薄。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上不同程度存在错位和缺位的问题,没能聚焦“主业”,没能突出问题导向,因承担了一些“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而荒了监督的“责任田”。这些情况都不同程度存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面明确提出“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搭建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沟通、互动的桥梁,协调好管党治党的大格局”。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讲究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方法,始终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日常工作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关系,才能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对纪委监委负责,定期报告全面工作,加强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最新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到贯彻迅速,工作统一,步调一致。二是正确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各监督单位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代表纪委监委履行执纪监督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原则、依纪原则、依规原则、平等原则、规范原则、适度原则。保持适度的距离,既不能关系密切,不好监督;也不能遥遥相对,距离较远,互相看不清,见不到,相互情况不清、信息不通,无法监督;更不能成为势同水火的“对立面”。三是加强与被监督单位协调联动。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突出问题,纪检监察组组长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及时沟通情况,提出监督建议。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与党组(党委)就决定党员处分工作进行协调。坚持在推进工作中实现监督,在参与服务中有效监督,在尊重理解尽职尽责中完善监督,在沟通协调中强化监督的工作理念,齐心协力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两个责任”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性互动局面。
突出能力建设,忠实履行职责,增强敢监督的底气。从我市派驻机构改革不到两年时间里来看,派驻监督还是一个短板。派驻监督没有形成一个真正的监督实体,虽有一些客观原因,但派驻机构主动监督的意识不强,有的纪检监察组担心自己提的建议和意见多了,会伤害领导之间的和气,不利于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怕开展的工作多了增加部门和干部职工的负担,影响业务工作,怕工作认真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得罪人,工作积极性也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干部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还不适应履行综合监督职责的需要,致使派驻机构工作质量不高,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强。在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上没有体现和发挥派驻机构的特点和优势。一是创新思维抓监督。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既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内容的创新之举,是体制机制和组织形式的创制,而不是旧有模式的微调复制。需要拥有坚持摸着石头过河,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这样的勇气和决心。二是强化担当抓监督。始终把忠诚担当放在首位,敢于碰硬,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敢于迎难而上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头脑时刻保持清醒,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工作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能凭主观臆断处置问题,注意有理有实、有力有节,做到精准有效,既有“四个意识”的高度,又有执纪执法的良好效果。三是提升能力抓监督。围绕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提高统筹协调能力,让派驻机构干部熟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正确把握党的政策,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提高监督检查、谈心谈话、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本领,不断增强派驻机构敢监督、善监督底气和能力。(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刘政忠)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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