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的纪律建设,落实审计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促进审计人员廉洁从审,近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审计局审计现场廉政监督的暂行规定》,确立了审计组、被审计单位与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三位一体”的审计现场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审计组自我监督。审计组长和廉政监督员分别对审计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责和专责,对审计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审计过程中有关情况,要及时登记在廉政记录本上。二是强化被审计单位监督。审计组相关情况要在被审计单位进行“两公示”:进点时将印有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和邮箱的审计 “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及防止审计“放水”“六不得”工作纪律公示张贴在醒目位置;现场审计结束时公示审计组在审计现场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结算情况。三是强化纪检监察监督。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适时对审计现场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查看审计纪律公示情况、与审计组同志进行座谈、找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查阅审计组廉政记录本等方式,督促各项纪律和规矩落实到位,发现问题依纪依规处理。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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