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协调办法
经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协商,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中共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年初市人民检察院将研究制定检组工作联系制度列入年度制度建设计划。3月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树中同志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座谈会,议定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有仁同志牵头、研究室承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启动制度制定工作。在制度起草过程中,工作专班多次到区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参阅了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省纪委监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以及市纪委监委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若干规范性文件,以结合实际、上下衔接、检组贯通为原则拟定初稿,然后按照民主集中程序提交多个、多类型会议讨论,2020年6月17日党组会议最终全票通过正式发布。
该“办法”除规定了参加或列席会议机制、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机制、审查调查和纪律处分工作协调机制、协助推进巡视巡察工作联动机制外,还根据检察机关作风建设需要,单独设立了纪律作风督查与联动机制。过去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过程中碰到的比较突出的失职失责认定难问题,“办法”提出了解决方案,授权派驻纪检监察组向检委会、会计、技术等机构、岗位发函咨询,受函部门应当积极办理、书面答复。“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处分处置的执行机构,以后处分处置的执行工作一律归口机关党委、院政治工作部门。在制度修改、审议性会议中,不少与会人员认为,该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对厘清检组职责,压实两个责任,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三转”改革,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童裕淇
编辑:谢航
本文链接:http://www.zjjlz.gov.cn/content/2020/06/19/7487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