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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莫伸手
2020-09-01 18:04:14 字号:

近日,湘西通报了4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其共性都是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中标”,非法获取财物,最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相关人员被依法依纪处理,正应了人们常言:“劝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来自三湘风纪)

曾有人解读灯谜“劝君莫伸手”的谜底是一个“摸”字。“摸”字百度字典解释为:从手,从莫,莫亦声。“莫”指黄昏、昏暗。“手”与“莫”联合起来表示“用手在昏暗中探索物体。”用手在昏暗中探索物体,自然就会面临各种风险,有可能探索到自己所需、所想、所要的物体,也有可能探索到自己无需、无用、甚至厌恶、憎恨的物体,还有可能伤其手指、手掌、手臂甚至全身。但若如“暗箱操作”,对“伸手者”而言,“中招”的概率是一样的。是以如此,在商业领域常有“投资需谨慎,入市有风险”一说。时下,推行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其目的就是为了杜绝“暗箱操作”,给广大投资者一个公平公正的“伸手”机会,斩断非法利益链条。然而,在实践中,工程项目招投标仍存在“形式上完美,实质上可卑”的怪相。诸如“围标”“串标”“意向标”等,究其原因,就是有一只看似无形,实则明目张胆的“手”操控着。而这只“手”的力量,往往来自于“权利”和“贪婪”,正如通报中彭世明之流。

要斩断这只伸向项目招投标的“黑手”,需要加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有效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项目建设招投标登记备案、问责等制度,监督到每一个环节,监督到每一个细节,真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需要加强公开招标的力度,该公开的一律公开,让公开招标在阳光下进行,绝不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需要加大惩处力度,坚持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从严处理。还项目建设招投标领域一片纯净天地,是国家所需、人民所需、企业所需,更是社会所需。唯以如此,亦才能彰显社会公平和项目建设招投标治理能力。

作为人民公仆,应当明白“权为民所有”;作为自然人,应当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共产党人,应当领悟“当官莫发财,发财莫当官”。中纪委明确要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多次强调、明示“劝君莫伸手”。然而,现实中,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利令智昏,至党纪国法于不顾,视权利为己有,最终只会落得锒铛入狱、悔恨终身。

是以如此,奉劝众人,闲时多读圣贤书,切莫为己私利乱伸手。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杨友元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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