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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为何“屡禁不止”
2021-12-06 17:30:39 字号:

日前,益阳市纪委监委对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4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随着多年来大力度开展酒驾醉驾的专项整治,“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开车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遵纪守法,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无所畏惧。从益阳市纪委通报的4起案例来看,其中3名公职人员醉驾,1名公职人员酒驾,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到底是何种心理让他们肆无忌惮,在酒后仍然在道路上坦然行驶。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认为规章制度是给别人定的,自己人脉广、关系多、后台硬,办事可以找关系、走后门,惹事后能找人“放一马”,于是乎目无法纪、肆无忌惮。现实证明,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特权。这类事件中,不仅当事人受到处罚,还把他们口中的人给坑了。

前段时间网上沸沸扬扬的玛莎拉蒂女车主孙某酒驾被查后要找“yu wei”,一时掀起“yu wei”风波,6名“yu wei”莫名“躺枪”。在孙某这起事件中,反映出她在法律面前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同时,“遇上事找关系就能摆平”的心态暴露无遗,这系列事件背后折射出更严重的是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

究其根本原因,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我要求不高、约束不严,有的受不良“酒文化”影响,相互劝酒、攀酒,导致酒后行为失控;有的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被公安机关查获酒驾行为是小概率事件,酒后逞强、冒险驾驶;有的特权心理作祟,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份作为“保护伞”,认为即使“找关系”逃避法律制裁;有的认为只要喝一点,就达不到违法标准,铤而走险、终被查获。种种行为的背后,都是纪法意识不强和特权心理作祟的表现。当一纸处罚决定递到手上时,才恍然大悟,为何端起那杯不该喝的酒,最终前途尽毁。

敬畏,贵在有所为有所不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有道是“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干部就是一面旗帜,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必然对群众的思想、行为产生直接影响。试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是群众眼中的“公家人”,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公权力的威信。若言行举止如此失范,将带给社会怎样的错误信号和负面效应?因此,作为党的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党纪法规,牢固确立纪法红线不能触碰、纪法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以身试法,否则,终成他人的“前车之鉴”。

惧法朝朝乐,欺公日日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酒驾醉驾的整治力度,让“侥幸心理”无生存空间。加大对对酒驾的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处理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同时,继续做好思想上的教育引导,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纪律法规深入人心。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到常敲警钟,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执纪监督力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有效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桑植县纪委监委 齐玉湘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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