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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01-22 08:53:55 字号: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桑植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桑植县利福塔镇岩板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宣统套取、克扣村民征地补偿款的问题。2015年,在利福塔镇至九天洞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中,高宣统在未告知张某兵家土地涉及征收的情况下,将张某兵征拆水田分户名额变更至胡某妹名下。2016年4月,胡某妹将水田征地补偿款15540元取出后,交于高宣统用于个人日常支出。2018年11月,桑植县水利局在利福塔镇岩板村三子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及联村供水项目建安工程,给村民胡某秋、胡某文等人拨付征地补偿款253260元,高宣统从此笔补偿款中克扣32760元用于村级其他支出。2021年3月,高宣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其退还群众征地补偿款15540元。

2.桑植县八大公山镇马龙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雷家宽、党员雷家云和雷家仲违规申报领取离任村主干补助的问题。2013年6月,雷家云明知自己不符合离任村主干补助的申报条件,虚报任职年限并委托其胞弟雷家宽代为申请补助。2019年9月,雷家仲明知自己不符合离任村主干补助的申报条件,虚报任职年限并委托其子代为申请补助。时任马龙山村党支部书记雷家宽未核实相关情况,先后上报雷家云、雷家仲的申报资料,导致雷家云、雷家仲分别违规领取离任村主干补助13200元、3600元;2021年12月,雷家宽、雷家云、雷家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收缴。

3.桑植县上洞街乡二户溪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晓春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的问题。2019年10月,时任上洞街乡二户溪村党支部书记张晓春,利用职务便利,以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的方式,将集体所有的钢架结构便桥出售获利12000元,其中用于支付拆除钢架结构便桥人工工资6600元;剩余5400元被张晓春占为己有。2021年11月,张晓春因违纪受处分后再次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桑植县沙塔坪乡青龙村党总支书记覃正华、党总支副书记王道平套取资金用于村级日常开支的问题。2021年1月,覃正华安排他人虚开40000元道路整修发票,伪造会议记录等报账资料,经王道平在报账资料上签署“同意支付”意见后,在乡财政所报账40000元用于村级日常开支。2021年12月,覃正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道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回龙村村支两委成员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接待餐费的问题。2018年,回龙村党支部书记周红霞召开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以虚增保洁员工资方式套取资金12000元;2020年,周红霞召开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以虚报食堂购买米、油、肉等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44800元,以上共计套取资金56800元,其中32240元用于支付回龙村接待费用,13560元用于支付回龙村日常办公费用。2021年12月,回龙村党支部书记周红霞、回龙村原主任周传华、回龙村原文书刘冬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5起典型问题案例,充分暴露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纪律意识淡薄,宗旨意识缺失,不仅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伤害了人民群众感情,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规守纪,自觉廉洁履职,牢固树立人民立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做到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坚持问题导向,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桑植县纪委

编辑: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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