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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个环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08年02月28日 来自: 作者:

突出三个环节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勤政廉政典型材料

 

 2007年底,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中,张家界市两级检察院均达到优秀档次;在省综治委组织的公众形象测评中,市检察院列全省市州院第五位,武陵源区院列全省123个基层院之首。

 突出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强化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检察院党组每年对检察长、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县(区)院党组班子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制定出当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并以院文件形式下发。为了使领导职责更明确、更科学,党组在确定工作职责时,都要召开专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和工作重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我们一改过去党组集体研究,纪检监察具体操作、部门负责人被动应付、班子成员没有压力的常规套路,在层层管理上下功夫,实行正副检察长包县区院、党组成员包支部联系和每月集中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这样,启动了内在活力,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细化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一般来说,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职责都是粗线条的,不太具体。为此,市院党组根据新的要求和精神每年对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进行了分解细化,逐项逐条地开出责任清单,逐年修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量化为数十项,分解到各党组成员和中层骨干,并层层与检察长签订责任状,把执行情况的好坏分为几个档次,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直接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福利待遇挂钩。同时规定,经考核,凡连续二年评为最后一档的部门,一律实行末位否决,部门负责人需向党组说明情况,分管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党组一班人和各部门负责人知其任、出其力,明其职,尽其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挥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既是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责任人,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执行者,他们的表率作用至关重要。市院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充分调动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促使这部分人身体力行,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表现在:带头学习,不断深化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在比较敏感的用车和接待问题上,市检察院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开,私事用车一律先交费后用车,对来人来访接待上,无论是检察长接待还是一般工作人员接待,都在机关食堂进行。在个人重大事项上,坚持主动申报,批准执行的原则,发挥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突出廉政教育,夯实“治本”基础

根据变化的新情况、新形势,市院党组始终坚持教育的导向作用,不断改进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

重点抓权力观教育。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以后,市院党组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当作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来完成,院中心学习小组、机关总支多次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学原文,并结合两个文件,先后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六个严禁,高检院、省院的纪律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打牢为民掌权、为民执法的根基。

经常抓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近年来市检察院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组织干警开展“人活着干什么,当官是为什么,人死后留点什么”的大讨论,帮助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多次开展形势报告和业务讲座,帮助分析和解决思想上和工作中的困惑和难题,先后两批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党组成员、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军转干部到贺龙纪念馆、韶山、井冈山等革命根据地缅怀领袖和先烈,重温入党誓词,使党员干警思想上受到洗礼,灵魂得到净化。在全市检察系统挖掘和树立了七个先进典型,组织“学习身边典型,立足岗位成才”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

反复抓警示教育。经常组织全体干警观看《现身说纪说法实况》录像片和剖析身边的反面典型,经常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高检院和省院的典型案件通报,用反面典型敲打检察干警。近几年来,坚持在工作中实行廉政教育日制度,规定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召开一次干警大会,组织学习党纪条规和典型案件通报,做到警钟长鸣。

突出机制建设,坚持惩防并举

近年来,市检察院围绕进一步加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干警的行为和检察权的行使三个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建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作机制。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并配齐配强具体办事班子,为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市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定期分析讨论、半年督促检查、年终考核评比的工作模式,效果很好。

规范内部管理机制。每年初,市院党组对已有的制度都要进行认真清理,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反思和总结,然后按照易落实、易约束、易操作、易考核的原则,不断加以修改完善。目前,市院机关已健全廉政建设、检务督察、工作作风、机关财务、赃款赃物、公务用车、执法质量、办案安全以及工作考评等各类规章制度30余个,全方位规范干警办事和办案行为,从制度上有力地促进了检察队伍公正执法和清正廉洁。

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抓好监督制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是落实责任的重要保证。为此,我们一是聘请“三员”,既兼职纪检员、检察联络员、安全监督员。在本院8个主要业务科室聘请了8位政治素质好、业务熟练、原则性强的干警担任兼职纪检员,并赋予他们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办案、跟踪考察以及有关线索调查复核等职责,使之成为纪检监察部门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扩大了纪检监察队伍。在有关部门和行业聘请检察联络员,定期召开座谈会,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全市目前共聘请检察联络员60名。在此基础上,为了加强办案安全,在全市自侦部门选拔任命执法安全监督员10名,专司线索管理、立案侦查、办案场所及环境、强制措施的使用、赃款赃物的收缴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强监督的职责,直接向检察长负责,定期写出报告。对立案案件实行一案一报,一案一查,有效地制止了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设立“三卡”,制作《回访监督卡》、《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将有关法规精神、上级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写入卡内,便于群众、发案单位和当事人个人掌握,明确告之其权利和义务,针对检察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行为逐条对照,办案人员到哪里,《监督卡》就跟到哪里,及时掌握干警办案动态。2007年,回访监督案件51件,走访相关人员82人,在发案单位召开座谈会19次,向办案部门提出整改建议8条。三是架设“三线”:预防干警违法违纪的“警戒线”、“高压线”和对干警的“保护线”。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对策,比如,干警违反机关督察制度,我们采取批评教育,发黄牌警告等办法给予警戒。对触犯“六个严禁”和党纪条规的行为,我们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立案调查。同时,在工作中对一些被错告、诬告的同志给予正名,加以保护。2007年,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50余次督察,对违反有关规定的2名干警给予批评教育,对1名干警被错告情况给予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责任编辑:卢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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