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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书记“不务正业”三种原因分析

来源:市纪委 作者:张家界市永定区纪委胡蓉 编辑:张交通 2015-11-24 09:52:48
 

 “三转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在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的条件下,通过删除繁枝突显主干, 把更多的纪检监察力量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刀刃上。为此,中央、省、市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多次强调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但乡镇纪委在在实际分管工作中却难以落实。主要是因为:

一是缺乏制度条例保障不知如何务正当前,中央、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出台的三转配套制度不多,虽然《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201424号)文件规定各级纪检机构负责人严格落实在党委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制度,但是此类文件未能将其他业务工作具体分出类别、例出清单,针对违反规定的更没有出台具体追责办法。如: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受理效能投诉、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乡镇纪检干部在筛选、参与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上还没有政策依据。虽然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把优化环境等工作划转到政府部门,但是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并没有正式收到相关职能划转的文件,乡镇党委都是参照原来这些工作是区县纪委监察机关的工作范畴,把相关工作分派给乡镇纪委。

二是党委政府不予支持不愿务正乡镇党委一把手认为经济建设容易出成绩的观念根深蒂固,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乡镇党委经常以重大事项等理由让乡镇纪委书记协助协调联系等名义曲线从事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这些都是从岗位责任分工文件表面看不到的。部分乡镇纪委书记不敢据理力争,担心得罪一把手,怕被扣上不愿从事政府中心工作的帽子,给上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留下不好印象而影响个人提升空间。如去年8月份,西溪坪街道纪工委书记在年初单位责任分工没有分管控违拆违工作的情况下,临时应单位一把手要求,接管控违拆违工作却不敢上报区纪委,最终因辖区出现违章建筑被委局机关立案。目前,永定区27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专司纪检监察工作的只有13个单位,只占48.1%
       
 三是自身观念跑偏不想务正受到错误政绩观、权力观的羁绊,少数纪委领导干部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担心专司纪检监察业务,有可能被领导认为不懂得搞经济谋发展,甚至错误认为自己原来参与的一些采购、财务管理、烟叶生产等含金量中心工作交出去后,权力小了,说话办事就会失去话语权,就会逐渐被边缘化。甚至有些纪检干部为拿重点项目津贴,主动要求参与相关工作。对监督问责、查办案件等专职工作却畏首畏尾,甚至带有消极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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