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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应常思贪欲之害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2015-12-09 11:37:08
 

  为官者放纵贪欲,利令智昏,经不起诱惑,把不住操守,最终只会蠹政害民,自食其果,既妨害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又贻害自己及家庭。因此从政应常思贪欲之害。

  思贪欲对事业之害。众所周知,山西出现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不仅败坏了政治生态,损害了党的形象,而且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当地改革发展的步伐。为官者为党所用,对党负责,应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因“一念之欲不能制”,忘掉宗旨,贪图私利,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必将滋长蔓延,必然损害社会公平正义,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破环社会和谐稳定,最终严重妨害我们事业的发展,群众的利益和福祉更无从谈起。一个贪污腐化、干部常出问题的地方,何以集中精力抓事业、抓发展?

  思贪欲对自己之害。原徐州市建设局局长靖大荣,从一名普通铁路工人的女儿成长为一名正处级干部,按她自己的话说,是“一步步由卑微的丑小鸭变成了骄傲的白天鹅”,本有着幸福人生和光明前途,但由于放松警惕,放纵贪欲,最终因受贿400余万元而身陷囹圄,成为阶下囚。党员领导干部都是在党组织的辛勤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也倾注了自身的不懈努力和聪明才智,但手中的权力是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是把双刃剑,如果不全心全意用来服务公众利益,而是用于满足一己之私,为个人牟利,最终刺伤的将是自己。“欲不除,如蛾扑火,焚身乃止;贪无了,若猩嗜酒,鞭血方休。”不思贪欲之害自毁前程带来的是终身悔恨。

  思贪欲对亲人之害。一个贪污犯的七旬老母探监时痛心地说:“你在里面服刑,我在外面服刑”。正所谓“贪者见钱忘娘亲,坐了监牢家遭罪”,多少人因此家庭支离破碎,亲友众叛亲离,其成本是昂贵的。曾在我县担任领导干部,后因贪污受贿被立案查处的彭某在“检查书”中写道:“人生没有回头路,世间没有后悔药,自己所犯的错误给家人亲人带来的伤害是无法换回的”,想到以泪洗面的亲人,他甚至想以了结自己生命的方式来赎罪,鲜活的教训极极深刻。无数现实事例告诉我们,贪污腐败不仅导致个人身败名裂,痛不欲生,也给亲人带来久久难以抚平的伤痛。

  常思贪欲之害是自律的表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规范人民的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不仅要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而且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只有思想教育手段和法制手段并用才能相得益彰。这是因为,法是他律,德是自律,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湘潭县纪委 王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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