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档案造假的背后是权力的腐败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舒丽莉 编辑:张交通 2016-01-22 09:55:02
 

  近日中组部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在全国部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截至目前,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1月20日中金网)

  干部的个人档案是其工作、经历等的历史记录,是组织部门选贤举能的第一道关口,与官员的仕途升迁密切相关,其真实性不容亵渎。但有的人为了争取提拔或延长任期,篡改年龄;有的人拔高学历,挤进干部选任提拔的候选队伍;还有的伪造身份者,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进入政府机关摇身一变成为国家公务员。各种档案造假的新闻、案件通报并不少见。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对年龄造假等行为进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在这些从中央到地方的各个“紧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干部、职工在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更加公平公正。

  干部履历造假不仅是一个干部道德品质的问题,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公信力,损害干部队伍形象,带坏社会风气,而且档案造假的背后往往会涉及到权力的腐败,如广东查处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档案造假案中,钟立的父亲钟某某作为领导干部,通过打招呼等方式帮助其子获得公务员身份,在此过程中,有时任五华县委书记李某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某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幸某某等人的协助。档案造假这是明令禁止的,作为领导干部的钟某某、李某莫、张某某和幸某某又怎会不知?但他们仍将党纪条规抛之脑后,暂且不说这其中有没有其他交易,把权力作为人情,滥用权力,这就是一种权力的腐败。

  笔者认为,作为组织人事等部门要严格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不被随意改动。要敢于坚持原则,对要求考察的内容必须严格考察到位,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之处。对有问题的干部要敢于说“不”,要敢于严肃处理到位。但根本问题是要解决权力的监督制约,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同时要维护法律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干部履历造假“零容忍”。一经发现,该问责的问责,该查处的查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干部的监管责任,不能“一团和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沅陵县 舒丽莉)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