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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剑指扶贫领域腐败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株洲县纪委 宾明辉 编辑:张交通 2016-02-01 09:24:26
 

  2016年1月25日湖南省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脱贫攻坚战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每一分“造血钱”“救命钱”都真正用到贫困乡村、贫困群众身上。坚决查处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挥霍浪费扶贫款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欺上瞒下、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贪污侵占以及暗箱操作、索贿受贿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长期以来,国土、建设领域被视为腐败的易发、高发领域,扶贫领域的腐败则较少受到公众的关注;相对于国土、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天文数字,扶贫领域往往违纪金额相对较低,但近来呈现出违纪违法人员职务低、发案率高、易出窝案串案等特征,且其社会影响更加恶劣,更加触痛公众的神经。2013年底,国家审计署公布了19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10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19个县普遍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有些地方甚至将扶贫资金用于请客送礼、大搞形象工程,共涉及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资金达2.34亿元,12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查处。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中纪委六次全会公报也明确:“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一号文件体现了省纪委在中纪委、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的坚定决心;也释放出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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