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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公务用车“跑私活”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宜章县纪委办公室 编辑:张交通 2016-02-05 08:50:31
 

  2月1日,《三湘风纪网》警钟长鸣栏目转载了广东省龙门县一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件。广东省龙门县平陵镇司法所所长陈秀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于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间,擅自将该所公务用车的“司法”标识撕掉,多次驾驶该公车上下班、外出吃饭、搭载妻子到县城购物等。龙门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秀平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所谓公车,就是党政机关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用于执行公务活动的汽车。长期以来,利用公车参与婚丧喜庆、度假休闲、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加大了“三公经费”的支出,更损害了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自身形象。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出台、更新了公车管理相关制度,狠纠了公车私用等问题,但结果并不理想,仍发生了诸如“广州军车私用事件”、 “省部级官员孙鸿志长期占用公车事件”等顶风作案的公车私用问题。

  “以前一直没有对公车私用问题引起重视,总认为公车是单位配备的,可以随便用,要查也不会查到我头上,…”

  宜章县一派出所长违规驾驶公车参加私人宴请被查后,写出了深刻的检讨。笔者认为,导致公车私用现象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官员的特权心理作祟,把公车当成组织上给自己的福利,当成是一种权力、地位的象征,对自己没有硬性要求;其次是存有侥幸心理,总认为满街都是公务用车,自己违规使用了,也不会被发现,即使发现了,也并不等同于贪腐等大是大非问题;最后是违纪成本较低,虽然中央到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公车管理办法,但处罚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大。经常出现司机为领导“买单”的现象。

  如何让广受非议的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笔者认为,首先是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让大家认识到公车必须是服务于公务活动、服务于为群众排忧解难,而不能随意私用,要促使他们形成自觉抵制公车私用的内在约束力。然后是加大对公车私用现象的监管力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力量,强化监督举报氛围,让公车私用这只“大老鼠”不敢上街。第三要加大对公车私用问题的惩罚力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并相应地追究单位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是公车私用行为多发时期,笔者相信,只要抡好教育、监管和惩罚这“三板斧”,对顶风违纪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强化不想、不敢的氛围,才能让劳累一年的公务用车安安稳稳地在车库里“过年”,更能让各地的“陈秀平”们再也不敢肆意地撕毁公车标识、随意地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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