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2013年至2015年11月,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35240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数的22.3%。与其他领域相比,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生在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其中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这“两委”负责人是犯罪“重灾区”。(3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从报道数据来看,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依然突出。
近年来,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好,惠农扶贫资金越来越多,但是随之各地查处的“小官巨贪”、“雁过拔毛”等腐败问题却居高不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因抵不住诱惑,发生贪腐行为的现象层出不穷。嗡嗡乱飞的“蝇贪”不仅践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更是严重损害了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这些本该是农村群众的“服务官”,却以“父母官”心态自居,认为自己做了事,谋取一点小福利无伤大雅。采取对上瞒、对下骗的方式,利用群众信息不对等、村级制度不全、财务监管不严等漏洞,大肆侵占克扣、虚报冒领“三农”资金,把本该流向群众田间的肥水流进了自家的“腐败田”,把国家的惠农强农政策歪曲成了“土政策”。
我们必须要提高对发生在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警惕,莫让歪嘴和尚把一本“好经”念成“烂账”,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入手,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规章制度建设,加大基层案件查处力度。让惠农扶贫政策真正落实到广大农村群众的家中田间地头,让惠农款、补贴款、扶贫款成为农村群众的救命钱、血汗钱、安家钱。(湘潭市湘乡市泉塘镇纪委 宋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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