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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守《条例》底线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黄祥湖 编辑:张交通 2016-03-08 11:59:26
 

  近年来,随着操办婚丧事、收受红包、发放津补贴、收受月饼等而被立案查处的案件频频出现,以前的“人之常情”如今成为了腐败的导火线和根源,对此不理解也不少。不过,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在十八大之后特别是新的《条例》出台之后,必须要彻底扭转“人之常情”观念,牢守《纪律处分条例》的底线,切实做到拒腐抗诱、廉洁奉公。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是人情社会,亲属圈、朋友圈、同事圈比较熟络,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领导干部是社会的一份子,也要讲人情,但讲的是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真感情,是关心民众疾苦之情,绝不是利用权力照顾亲朋、迁就好友、荫庇家人之情,也不是借着人情而收受礼金、礼品。

  毋庸置疑,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打着“人之常情”的旗号,明修着人情往来的“栈道”,暗度着谋取利益的“陈仓”,大搞敛财活动,大搞变相贿赂,让“人之常情”变味变质。从一些案例看,一些昔日同事、同学、老乡求帮忙的,多因抹不开面子、挡不住人情攻势,在称兄道弟、觥筹交错中对“人之常情”不设防线而栽了跟头的不少;一些借着婚丧事(甚至有乔迁、生日等宴席)大肆敛财而栽跟头的亦不少,还有一些借着中秋、端午等节日发放礼品、发放津补贴而落马的更是不少见。这些案例无不是在戴着“人之常情”的帽子,令人深省,也令人惋惜。

  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行为要求的更细致,更规范。作为领导干部,决不能还借着“人之常情”的帽子,行各类“四风”之行为。作为领导干部,应该树立起底线思维,这个底线就应该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仔细研读《条例》,逐条对照日常行为,认真查摆问题,明白“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还应该明白“什么事情做到哪一部分,只能做到哪一部分”。作为领导干部,心中要始终牢记这个《条例》底线,要自觉摒弃过去的“人之常情”思想,一切行为准则以《条例》为底线,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立在前面,做到不为亲情所累,不为友情所惑、不为私情所困,讲感情不错位,重感情不变味,讲人性更要讲党性,自觉践行《准则》《条例》,做一个有“底线”的领导干部!(安仁县纪委 黄祥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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