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让清风涤荡政商之间的亲密关系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谭思慎 编辑:张交通 2016-03-16 10:17:15
 

  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用“亲”“清”二字,言简意赅地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这为纯洁政治生态、重塑政商关系指明了努力方向,引起会内会外的强烈反响。(人民日报)

  在人民群众的惯性思维里,谈及政商关系,往往容易被打上了“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印记,甚至“政商关系”这一词都曾一度带上了贬义色彩。

  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持续发力,而在落马高官的背后总能看到与商人深度勾连的痕迹。如: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6460万,而其却帮女商人丁书苗获利39亿元;9成受贿赃款来自3名商人朋友的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被告人席上最后陈述时“总结”道:“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

  政商关系应当既“亲”且“清”。这种“亲”表现在政府官员要主动跟民营企业多接触、多沟通、多交流,真正了解企业需求,不因“政商关系”披上贬义“外衣”而敬而远之、划清关系,发挥“服务员”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这种“清”表现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要恪守底线,不谋私利、不讲私情、不带私心,形成“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清白情谊,能主动时刻接受各种监督。

  政商关系应当既“亲”且“清”。这种“亲”是最终交往目的,是要能亲密相交,形成统一同盟战线,共同发力,共同推进经济各方面发展。这种“清”是最基本的交往原则,是要摆在方向,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基本要求。

  政商关系应该既“亲”且“清”,应当让清风涤荡政商之间的亲密关系,使政商关系真正实现“亲”上加“清”。(湘乡市纪委 谭思慎)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