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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严明纪律 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来源:中共张家界市纪委办公室 编辑:张交通 2016-03-31 09:03:32
 

  中共张家界市纪委

  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严明纪律

  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各区县纪委,市直及驻张各单位纪检组(纪委):

  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近日,中共湖南省纪委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湘纪发〔2016〕1号),就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就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严明纪律,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压实“两个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从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市委市政府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的重大意义,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作为执纪监督问责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五基工程”行动计划》、《“阳光三保障工程”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旅游精准扶贫行动计划》等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党员干部的扶贫攻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申报、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对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甚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要针对扶贫开发项目多、资金量大的实际,及时发现在“五基工程”、“阳光三保障”、“旅游精准扶贫”等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精准监督。突出源头防控,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将扶贫开发项目的全部事项纳入监管范围,推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把紧资金和项目申报、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和关口,尤其要认真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有关禁止行为的要求,严控财政资金投向城区建设的比例,严禁违规建设办公用房,严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开展联动督查,抓实监督的再监督、执纪的再执纪、问责的再问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管理、认真履职,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成立专门检查组,深入相关单位、乡镇、村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暗访检查,努力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联动和相关职能部门相互联动的监督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受益对象、扶贫资金安排、项目建设、扶贫成效和扶贫纪律等情况。畅通举报渠道,在辖区内公布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监督举报方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拥护。

  三、强化纪律审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各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的行为,重点解决县、乡、村干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工作不实、阳奉阴违、被动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庸懒散乱问题。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重点检查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责任制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坚决查处单位和个人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以及暗箱操作、索贿受贿等腐败问题,收到反映就要核实,发现问题就要查处。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对脱贫攻坚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案三查”, 既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又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通过问责、追责,督促全市上下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

  中共张家界市纪委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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