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体报道一些官员主动申请“实改虚”,要求放弃实权职务,选择清闲岗位。一个县一年有10位局长、副局长提出改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发改局长、财政局长等也想赋闲……与“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常识相悖的现象,折射出较为复杂的干部状态和官员心态。(人民日报网评)
“实改虚”的主动申请,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在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切身感受到了来自制度的“笼子”约束和纪律的“高压带电”,不廉洁从政,不正确履行责任,贪污腐化、不作为、乱作为,等待自己的终将是党纪政纪法律处置。
一些地方的党员领导干部,因为升职无望、压力责任太大或者无好处可捞、想安全着陆等等种种原因,主动申请“实改虚”,对于这种过往违反常理的现象,新常态下,我们需坦然处之,甄别对待。的确是因为正常合理的特殊情况,经纪律等有关依规审查后,组织应予批准。对于那些因为其他动机不纯原因主动申请“实改虚”的领导干部,纪律监察、审计等部门应提前介入,依法依规进行离任审查,有问题及时发现处理,没问题按照相关组织程序同意其“实改虚”,并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注重思想改造。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有几点相对客观的认识。一是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没有责任担当意识的领导干部不会是好干部。因为无好处可捞、逃避责任、要挟组织等动机不纯原因主动申请“实改虚”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能否做到公权为民、公款为公,值得怀疑。这样的领导干部就算继续任职,内心已受影响,除非及时教育改正,否则只会是越陷越深。出台不久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指出,要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要让能者、廉者、为民者上,让庸者、腐化者、为己者下,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例外。二是优秀党员干部大有人在。我们理应坚信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主流是好的,我们不缺党员干部,尤其是优秀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充分创造条件保障能干事、想干事、善干事、干成事的党员领导干部,让他们尽情地发挥才干、品格。三是要注重干部教育引导。对那些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有变化的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要注重教育引导和区别对待,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实改虚”不是坏事,在其位理应谋其政、担其责,服务好人民群众。党内没有纪外之地,如果想以“实改虚”逃脱责任、躲避责任,提前退位、安全着陆,那就大错特错。我们要始终坚信:组织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在实际工作中,对标道德高线,坚守法纪底线,认真扎实干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忧民之忧、思民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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