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山东“毒疫苗”事件尚未平息,江苏500名学生因环境污染身体异常的新闻再次霸占了各大媒体头条版面。这次事件让本已脆弱的食品、药品、环境信任体系更加脆弱。纵观近年来爆发的食品药品环境重大事件,“三鹿奶粉、苏丹红鸭蛋、毒跑道、毒疫苗、地沟油、瘦肉精、”以及这次爆发的“毒学校”等等。事件频发,曝光一起又一起。同样,当地迅速处理,成立工作组、调查组,然后追责、道歉,关注热度降低事态平息了。最后当地相关部门心里石头落地,或许还在窃喜公关“成功”,然后下一个事件不知道又会在哪里爆发。事件可以淡忘,受害者及其家庭的痛却是永远也无法淡忘,这是再多的补救再多的追责所无法弥补的。它再一次拷问了我们的监管部门。
“已做过相应的环评、建校符合规范的、六项关键空气质量指标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等。教育、环保、区政府相继发声,学校言之凿凿发布声明,指责家长恶意散布谣言,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既然已经确认符合建校规范,为何环评报告又强调北侧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已经受到污染,存在人体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还建议“本地块严禁开发和利用地下水资源”?这份“自相矛盾”的环评报告又是如何做出的?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不是想着如何补救,而是想着如何推卸监管不力的责任这尤为让人心寒。从当年化工厂的违规操作,到相应环保执法的疲软;从学校选址的疏忽大意,到奠基施工时的未批先建;从环境评估的漏洞百出,到对环评建议的置若罔闻,几乎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制度都遭到忽视、废弃乃至违反。一道道守护安全的链条完全失守。学生的生命健康被无情伤害,最终发现危害还的靠家长的抗议和媒体的深挖。正是当地主管部门的一再装聋作哑、欺上瞒下,才造成了今日局面。
透过事件可以看出监管者心里其实很清楚事发学校的环境状况,只不过是选择“装睡”,监管者的装睡比学生中毒更可怕。正是管理者急功近利、无视法律、漠视生命才造成了目前的恶果。这是制度失守的悲剧,是难以原谅的人祸之痛。更暴露了监管缺失之殇。如果整个社会的安全制度总是频频失守,作为制度守护者、执行者,作为“裁判”,都失去应有的效力,那么又如何奢望他们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在以后的类似事情上会痛改前非?作为政府又有何公信力可言?“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为什么一定要等到羊已经死去,既定的事实已经构成才想着怎样去补救? 安全无小事,监管在平时。相关部门必须履行好监管职责确保监管有力、及时、到位,悲剧才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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