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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五一”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编辑:张交通 2016-05-24 08:37:39
 

  各区县纪委,市直及驻张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市国资委纪委:

  近日,省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五一节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节点监督,持之以恒纠“四风”,巩固和深化全市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市纪委决定在全市开展2016年“五一”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制度约束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措施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行动,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实的行动,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把严禁违规饮酒、严禁斗酒酗酒、严禁违规接待的“三条禁令”;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参赌涉赌;严禁吸毒涉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公车;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向下级转嫁摊牌和报销费用等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五一”期间作风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要对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负起亲自主抓、直接推动,全面落实总责、主责,以身作则,当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传导压力;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和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三、把握“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

  各级纪委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较真,切实抓好“五一”期间“四风”问题的执纪问责;要加大问责力度,

  以零容忍态度纠“四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坚持“一案双查”,运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加大问责力度,对问题严重、发生顶风违纪、专项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的,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市廉责办、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将在节假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对顶风违纪或“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查处,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并通报曝光。各区县纪委及市直分组管理各大组组长要将“五一”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并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1)、发现违规违纪线索汇总表(附件2),于5月5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方式:8223539,8280372(传真),邮箱:szslpy2015@163.com。

  附件:1.2016年“五一”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点击此处下载文档)

        2.2016年“五一”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线索汇总表(点击此处下载文档)

                                              中共张家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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